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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2月12日 星期四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组织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督查

    作者:本报记者 李慧 《光明日报》( 2015年02月12日 08版)

        本报北京2月11日电(记者李慧)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自2月4日起,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部门组成5个联合督查组,在要求全国各省(区、市)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重点对河北、吉林、江西、山东、湖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等9个省(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联合督查。通过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现场检查、明察暗访、座谈调研等方式,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1月30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向全国印发《关于开展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的通知》,部署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督查工作。《通知》下发后,各地立即行动,落实有关要求,对重点产品、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摸底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强化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

        国务院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分别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主任、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毕井泉,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金小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滕佳材、总监孙咸泽、郭文奇等部门负责同志带队,组织精干力量,深入重点省份进行督查。为保证督查质量,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副主任、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尹力在行前召开动员会,进行部署和培训。

        各督查组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记录、台账等,梳理问题查找隐患,重点督查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安排、应急值守和风险排查等情况。现场检查了农资销售网点、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物流园、食品加工流通企业、检验检测中心、食品超市、社区菜市场、批发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等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详细了解农兽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以及食品检验检测、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质量安全追溯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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