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武汉1月28日电 记者夏静、光明网记者张晶28日从湖北省第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政协湖北省第十一届三次会议首场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2010年发布我国首部省级法治政府指标体系以来,湖北“以责任为核心”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目前,正在起草《湖北省法治政府规划(2015—2019)》,进一步明确未来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思路、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计划在2020年前基本建成法治政府。
湖北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魏月明表示,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是规范行政权力的运用,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收费清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制度约束下运行,在各种监督下运行,使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真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在谈到依法决策的重要性时,魏月明强调,依法决策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首要环节,因为“执法行为影响的是某一个人或某一个单位,决策如果出现违法,将产生更大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