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于近日决定成立总规模达400亿元的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有实力的企业、大型金融机构等社会、民间资本参与,重点支持处于“蹒跚”起步阶段的创新型企业。小微企业再一次迎来政策红利。
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世界性难题,受轻资产等因素影响,小微文化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更为严峻。此次成立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对于破解小微文化企业融资难困局带来哪些新思路?如何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1.创投基金
用“杠杆”撬动社会资本
经过十年创业,上海河马动画公司已经将作品卖到了美国市场。美国狮门影业以保底加票房分成的方式,购买了他们出品的动画电影《绿林大冒险》在北美的独家发行权。回想起最初创业时的艰辛,河马动画总经理徐克印象最深的是“缺钱”,“前期投入很大,贷款找不到门路,最艰难时靠卖房卖车维持公司运营”。
上海河马动画最初的处境在小微文化企业中具有典型性。北京市文资办产业促进处副处长常泽鲲介绍说,融资难是困扰小微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许多小微企业难以逃脱“存活不过前三年”的厄运。相比其他行业,小微文化企业对“融资难”的感触尤其深。由于轻资产的行业特征,小微文化企业大多缺乏贷款抵押物,在初创时期规模小,没有积累起信用,很难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资金支持。
对此,福建金尊动漫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张忠松体会深刻。他说,动漫项目制作周期不固定,播出费用又低,收入不确定性强,万一到期还不上银行贷款,很可能就会倒闭,因此不少动漫公司即使资金困难也不敢到银行去贷款。除了银行贷款积极性不高外,社会资本的投资动力不足、企业融资渠道单一也使得大多数小微文化企业在初创期面临“缺钱”难题。
此次国家设立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为解决这一问题作出了有益探索。该基金将实行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公开招标择优选定若干家基金管理公司负责运营、自主投资决策;并可以参股方式与地方或行业龙头企业相关基金合作,主要投向新兴产业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收益分配实行先回本后分红政策,社会出资人可优先分红。
北京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表示,此次创投基金的投资领域可能主要在于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如果创投基金将文化产业也纳入投资范畴,将为化解小微文化企业融资难提供一个更优的路径选择。
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魏鹏举认为,此次成立的创投基金对于化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具有节点性意义。基金采用完全市场化运作,将更好地发挥中央财政引导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初步测算,该基金预计将带动10倍左右的社会资本跟进投资,也就是4000亿元左右的投资规模,大量小微文化企业将因此受益。更为重要的是,将有更多专项基金采用类似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如果广泛采用此模式,政府资金将带动海量的社会资金进入,从而更大程度上扶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
近年来,“创客”成为炙手可热的高频词,是指出于兴趣爱好,把各种创意转变为现实产品的人。作为“蹒跚”起步阶段的创新型企业代表,“创客”的数量逐渐壮大起来,成为我国小微文化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活跃的创新主体。此次国家设立的创投引导基金将早中期、初创期创新型企业作为投资重点,将为“创客”的大量涌现和发展壮大创造良好的资本环境。
2.轻资产
“雪上加霜”的产业特征
说起融资难,山东一家文化企业的市场经理邹卫一肚子苦水,“我们每年发行1.5亿册教育书籍,同类市场占有率达30%,即便如此,也还是很难向银行申请到贷款。”邹卫说,银行在放贷时往往需要资产抵押,却很难对商标、版权等无形资产进行估价,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银行不愿意放贷。
在国内,中小文化企业的存在形态常常是创意工作室、设计公司等,核心资源是创意设计产品和富有想象力、创造力的团队等无形资产,象征企业实力的厂房、设备等有形资产相对缺乏,文化企业一个明显的行业特征就是轻资产。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一个世界性难题,而轻资产的行业特征让小微文化企业的处境“雪上加霜”。
来自上海市的一个数据能清晰地说明这个问题:2013年度,上海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1387.99亿元,占全市GDP比重6.43%,而文化产业的贷款余额仅占金融机构的1%左右。据了解,从全国来看,这一贷款余额占比已属于较高水平,由此可见,文化企业在融资上面临尴尬境地。
陈少峰分析说,从传统来看,将企业的不动产等有形资产抵押以获得贷款,是最常见的融资方式。而中小文化企业赖以生存的版权、创意、品牌等无形资产存在估值困难、后续监管乏力、变现困难、产权交易市场不活跃等问题,给企业贷款带来极大困扰。资产估值抵押不便,也使得中小文化企业在发行债券、寻求融资担保、实施资产证券化等多样化融资渠道上存在不畅通甚至行不通的难题。
除了轻资产以外,文化创意产品的收入具有不确定性和不可预期性,难以对效益或投入、产出比进行准确预判,这一特点进一步加剧了文化企业的投资风险,降低了社会资本投资意愿。以今年贺岁档大片《一步之遥》为例来看,片方宣称总投资超过3亿元,预计票房达20亿元,但由于对观众接受程度判断失误,实际票房仅仅5亿多元,片方收回投资难度大。业内人士认为,文化创意产业成功率并不高,加之许多中小文化企业以项目方式运作,一般不具有连续性和同质性,未来收益预期难以准确把控,加剧了融资困局。
在魏鹏举看来,文化产业的行业特征使得小微文化企业融资困难,而金融业对于这一行业仍不够了解,金融创新动力不足,也是融资难问题久难解决的重要原因。魏鹏举认为,金融是随着传统产业发展而兴起的,对传统产业的发展模式较为熟悉,并衍生出一套相匹配的金融产品。与传统行业相比,小微文化企业在企业治理、行业特征等方面较为特殊,加之我国文化产业规模仍较小,金融业对其了解不足、重视不够,针对该行业的金融产品也因此匮乏。
据抽样调查测算,我国小微文化企业的数量占到文化企业总数的80%以上,从业人员约占文化产业从业人员总数的77%,实现增加值约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60%。小微文化企业是我国文化领域最具创新活力的群体,推动了文化产品内容、文化表现形式、文化传播方式、文化服务模式等方面的创新。小微企业往往是大中型企业的孕育之母,大中型企业能带动大批上下游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扶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与打造大型文化企业航母是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的。由此可见,扶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意义非凡,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内容无疑就是解决其面临的融资难问题。
3.见招拆招
寻找行业特色解困之道
2014年6月在国内知名平台众筹网上发起的音乐剧《爱上邓丽君》项目,先后4次在众筹网上进行筹资,获得了总额超过90万元的资金,一个月内就完成了众筹目标。自2011年首演以来,《爱上邓丽君》在国内原创音乐剧演出市场收获了良好口碑,此次首次采用众筹模式进行市场推广,是国产音乐剧在运营模式上的一次积极探索。
试水众筹模式,是小微文化企业主动适应行业特点,调整发展思路的有益尝试,文化产业也成为与众筹模式结合最好的行业之一。以众筹网为例,其常设的投融资栏目中,有出版、艺术、娱乐等几个明确的文化板块。截至2014年末,这三个领域的上线项目达到490个、300个、835个,筹资额分别约为950万元、373万元、1470万元,筹资额占比分别达17%、7%、27%。
传统金融机构更注重投资规模效益明显的传统行业企业,风险投资追求未来的规模效益,更倾向于投资高新技术类企业,解决小微文化企业融资难,要探索众筹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等新型金融模式。魏鹏举认为,文化产品多为个性化的创意产品,以“创客”为代表的小微文化企业通常以某个创意产品或服务为创业起点,这与众筹模式特点相契合。互联网金融将成为文化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融资的新方向。
小微文化企业融资难困局的主要原因在于其轻资产、产品收益不可预期等产业特征,解决这一问题也应从这一特征入手寻找路径。受产业特征影响,文化产业属于投资高风险产业,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积极性不高,即使有投资,也会因为风险较高而出现融资贵问题。陈少峰表示,解决小微文化企业融资难问题,需要政府通过成立投资型基金等形式,出资补贴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风险,由政府承担部分投资风险,社会资本承担的风险将因此降低,投资积极性自然被调动起来。
轻资产难以抵押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我国缺乏文化资产价值评估体系,难以对文化企业的轻资产进行量化估值。在魏鹏举看来,文化资产评估体系建设是一个难题,建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并不现实,当务之急是要推动建立完善的版权、品牌等文化资产的流通体系,让文化资产进入市场进行交易流通,根据这个过程中形成的博弈价格对其价值进行评估,既便捷又科学。流通体系建立起来后,将会形成一套文化资产评价体系,小微文化企业的资产评估质押将不再是难事,轻资产也将不再是小微文化企业融资难的“拦路虎”。
魏鹏举表示,从根本上破解小微文化企业融资难困局,需要文化企业壮大自身实力,创造出更多价值,给投资方以稳定的回报预期,积累起资本市场的信任值。风险大的行业资本利用成本高、融资难度大,这是金融市场运行的基本规律,也是当前文化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文化企业只有稳定发展,才能给投资方以合理的未来收益预期,从而改善资本市场对于文化产业的行业判断。文化产业的发展壮大,将调动金融机构投资及创新金融产品的积极性,更好为文化企业服务,从而形成文化与金融合作的良性循环互动。
(本报记者 杨君 本报通讯员 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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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文化企业融资难政策一览
2014年3月,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加快推动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挥各自比较优势打造适合文化企业特点的金融服务特色产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针对文化企业或文化项目融资的信用评级制度;加快推进文化企业直接融资;建立完善文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探索创建文化金融合作试验区。
2014年8月,文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这是在国家部委层面上,首次发文对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意见》把小微文化企业作为文化产业发展市场的主体来加以培育,鼓励小微文化企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政府采购,强化和延伸了财税和融资方面的相关政策,鼓励互联网创业平台、交易平台等新兴创业载体的发展,拓宽小微文化企业的互联网创业发展渠道。
北京、江苏等地开始探索文化与金融合作模式。上海市出台《上海市关于深入推进文化与金融合作的实施意见》,鼓励文化企业债券融资,鼓励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文化创投风险引导基金,加大文化企业融资担保风险分担比例,支持发展文化类小额贷款公司。南京市文化集团筹办南京文化金融服务中心,这成为全国首家文化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构建起了包括文化银行、文化小贷公司、文交所、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版权评估公司、天使基金、风投基金等在内的文化金融全套服务链。
中央财政将文化金融扶持计划纳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管理,对符合文化产业发展方向、项目进展正常、按期还款付息的信贷项目给予贴息。2014年度,财政部下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亿元,比2013年增加4.2%,共支持项目800个,与2013年基本持平。截至2014年11月,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已累计安排192亿元,支持项目3300多个,有力地支持了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
(杨君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