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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5年01月29日 星期四

    把最高法院搬到家门口

    ——聚焦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成立

    作者:本报记者 靳昊 王逸吟 《光明日报》( 2015年01月29日 08版)
    图为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法官宣誓。孙若丰摄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1月28日上午9时许,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庭长刘贵祥带领巡回法庭法官面向国旗,庄严宣誓。

     

        这一天,第一巡回法庭正式揭牌,宣告成立。法庭所在的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36号院,也将成为中国推进司法改革的新坐标。

     

        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在新闻发布会上强调,巡回法庭作为最高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是最高法院的组成部分,不是一个独立的法院。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决定,就是最高法院的判决、裁定、决定。巡回法庭主要审理或者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法院受理的第一审行政或民商事案件,不服高级法院作出的一审行政或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此外还受理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办理巡回区内向最高法院提出的来信来访事项等。

     

    巡回法庭何来

     

        最高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

     

        孙军工说,最高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长期处于高位运行态势。2010年以来,最高法院每年受理案件均在1万件以上,登记来访6万~7万件次。大量案件涌入最高法院,法官不堪重负,也加重了当事人的讼累。

     

        德衡律师集团高级顾问蒋阳兵评价说,设立巡回法庭能够方便群众申请再审和申诉,减轻群众在司法程序中的经济负担,也将使最高法院的裁判更接地气,有利于将矛盾化解在当地,还有助于把地方在司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困难如实反馈给最高法院本部。此举还将为最高法院直接提审部分疑难、复杂案件,受地方干扰较大的民告官案件、重大经济纠纷案件提供可能,有利于保证司法公正。

     

        孙军工也表示,巡回法庭的设立将使最高法院本部能够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审理对统一法律适用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案件,强化监督指导全国法院审判工作的职能。

     

    为什么是深圳和沈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最高法院巡回法庭将设在什么地方一直备受关注。

     

        1月28日发布的最高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第一巡回法庭设在广东省深圳市,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这是最高法院文件中首次明确巡回法庭的设置地点和巡回区域。

     

        为什么选择深圳和沈阳?“这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司法审判工作实际密切相关。”孙军工介绍,广东的经济发展速度比较快,案件数量比较多,临近港澳地区,案件类型多样。第一巡回法庭设立在深圳,能够更好地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孔祥俊表示,深圳作为最早设立的特区,是改革的前沿、对外开放的窗口,在深圳设立巡回法庭有利于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和法院的发展模式。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对第一巡回法庭寄予厚望。在揭牌仪式后举行的座谈会上,胡春华说:“期待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发挥公正司法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广东建立完备的法律规则和规范的司法审判;期待第一巡回法庭以全新的审判机制和管理模式,为广东司法改革提供宝贵经验。”

     

        第二巡回法庭设立在沈阳,则是考虑到东北作为我国的老工业基地的大背景。“在工业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背景下,沈阳矛盾纠纷数量较多。巡回法庭的成立,能够促进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和东北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孙军工说。

     

        展望未来,孙军工表示,条件成熟时还可以适时增设巡回法庭,并调整巡回区域和受案范围。

     

    司法改革试验田

     

        组建优秀法官团队,实行扁平化管理,最大限度整合优化审判资源……在机构设置、运行机制、人员管理、监督机制等方面,最高法院巡回法庭亮点频出。

     

        孔祥俊说:“巡回法庭的定位是未来法院发展的试验田、探路者,同时也是展现中国司法良好形象的窗口。”

     

        根据《规定》,机构设置方面,巡回法庭实行扁平化管理,不设固定合议庭和固定审判长,综合行政、司法调研、后勤事务、政工监察工作统一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不单设机构。

     

        运行机制方面,巡回法庭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实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合议庭审理案件时,由承办案件的主审法官担任审判长。庭长或者副庭长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时,自己担任审判长。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经合议庭成员签署后,由审判长签发。

     

        人员管理方面,巡回法庭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按照一定比例配备主审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每名主审法官配备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组成审判团队,分别负责审判、审判辅助和审判事务性工作,综合办公室人员负责党务、政务、审判管理、后勤保障等司法行政工作。

     

        监督机制方面,巡回法庭主审法官由最高法院选派,每两年轮换一次,防止与地方形成利益关系。巡回法庭设专职廉政监察员,负责巡回法庭的日常廉政监督工作。巡回法庭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防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机制,强化防范司法腐败的机制。巡回法庭受理的案件统一纳入最高法院审判信息综合管理平台,立案信息、审判流程、裁判文书面向当事人和社会公开。

     

        “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今天正式办公,是法院建设和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进入新的阶段,标志着最高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正式启动。”最高法院院长周强说。

     

        (本报深圳1月28日电 本报记者 靳昊 王逸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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