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4日电(记者梁捷)老百姓“足不出省”可以通过省级院联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向最高检进行控告、申诉。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出台《最高人民检察院远程视频接访办法(试行)》,明确规定远程视频接访的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预约申请和接谈程序、审查办理和答复反馈及功能拓展和宣传引导等内容,进一步促进远程视频接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据悉,最高检对远程视频接访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最高检已与全国31个省级检察院全面联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全国共有550余个检察院实现远程视频接访四级检察院联通。在两种情况下可进行视频接访:控告申诉事项属于最高检管辖;最高检在审查受理、立案、办理、释法说理、息诉化解、答复反馈、回访等工作中需要接谈控告人、申诉人。控告人、申诉人向最高检进行视频反映诉求,要事先根据便捷原则,向居住地或者原办案单位所在地基层检察院提出预约申请。基层检察院不具备视频接访条件的,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提出预约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