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美学精神来自于中华文明的远古,又活跃于当下中国人的审美生活之中,是中华民族集体性的审美意识的精髓和灵魂。它是一种精神实体,却并不表现为固态的形质,而是体现在中华民族的优秀审美创造的结晶体中,如文学、绘画、书法、音乐、建筑、园林等领域,使中国的文学艺术彰显出与西方的文学艺术迥然有异的独特风貌和发展轨迹。
中华美学精神外显于文学艺术思维中的特质包括:其一,中国哲学传统中最基本的“天人合一”“万物一体”的观念,使中国人的审美创造上有普遍的感性创造思想和宇宙生命感。其二,真善美高度统一的审美价值观是中华美学精神的核心内涵。其三,理性与感性的动态和谐是中华美学精神的一个重要特质,不同于西方美学思想中或侧重于理性或强调非理性的趋势。其四,与西方的模仿说有明显区别的是,超越于模仿现实的意象与意境追求,是中华美学精神的艺术表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