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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12月24日 星期三

    光明时评

    高速公路存在“亏损”为何被质疑

    作者:陈方 《光明日报》( 2014年12月24日 02版)

        客观来说,如果高速公路不是被丑闻缠身,那么公众是愿意相信其存在亏损的。但是,当延期收费等违规之举屡见不鲜时,“亏损”的高速公路不仅不能赢得理解,反而会被公众进一步追问,为什么会亏损?

     

        12月23日,交通部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向全社会公开了收费公路的里程规模、建设投资、债务余额以及收支情况。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总体亏损661亿元。

     

        亏损如此之大,症结到底出在哪里?按照统计公报,收费公路建设七成都是靠银行贷款,每收取10元的通行费,有8.62元用于偿还债务本息,1.07元用于公路养护,0.59元用于税费支出,1.25元用于运营管理,其他支出0.29元,整体收支平衡结果为负1.82元。

     

        虽然官方通报的结果是严重的亏损,但在公众眼中,收费公路就像是一台“提款机”。统计显示,目前全国10万余公里的高速公路中90%以上要收费,专家估算,全国高速公路一年收费在4000亿元以上,利润水平超过金融、房地产行业。

     

        官方的通报结果和公众的印象相距甚远,这中间的落差到底是如何造成的?

     

        比较交通部公布的数据和新华社此前的报道,交通部称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总收入为3652亿元,新华社的报道中专家估算则是4000亿元;交通部的通报中列出了还本付息、养护经费等支出项目,总体上是亏损661亿元;而新华社的报道中援引审计署专项审计结果,4000亿元的收入中,大量资金被闲置,有些资金甚至被挪用建楼堂馆所、投资股票等,另一些资金还被用来“养人”,高速公路行业的高额福利和人浮于事常常刺人眼球。更有甚者,在一些收费权转让中,一些官员违规插手导致国有资产受损。比如,审计发现,合巢芜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权转让中,国有资产流失12.4亿元。

     

        客观来说,如果高速公路不是被种种丑闻缠身,那么公众是愿意相信“全国高速公路的盈利情况并不乐观,还债能力在持续下降是普遍现象”等官方说辞的。但是,当延期收费等违规之举屡见不鲜时,即便是官方通报了收费公路亏损严重的无奈,它不仅不能赢得公众的理解,反而会被公众进一步追问,为什么会亏损?是运营中的客观问题还是有人为的漏洞?而从此前新闻披露的情况以及审计署专项审计的结果来看,人为因素中的“跑冒滴漏”并不鲜见。

     

        过去因为高速公路收费而引发的争议中,提请相关信息公开的声音一直不绝于耳,2012年的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有人也提出要“制定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办法”。如今,交通部首次公开了收费公路收支的相关信息,公开之举值得称赞。但要进一步求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简单公开数据远远不够。资金使用中的“跑冒滴漏”是必须要堵塞的,那些涉嫌超期服役的收费高速公路是不是也应该还利于民?民间的“暴利”之说也罢,官方的“亏损”之实也好,这一切都不是收费公路僭越规则的理由。

     

        (相关报道见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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