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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12月13日 星期六

    平安故事

    家事审判庭巧解家务事

    作者:本报记者 王海磬 《 光明日报 》( 2014年12月13日   11 版)

        舒适的沙发代替了座椅,整洁的茶几代替了审判台,千纸鹤传递着祝福,显示屏上播放着当事人的视频,席卡上写的不再是原告与被告,而是有亲属关系的丈夫、妻子、父母、子女。这是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的场景布置。

        2012年5月,贾汪区法院家事审判庭经过一年试点正式获批成立。这是全国首家有正式编制的家事审判庭,专业审理婚姻家庭类案件。贾汪区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岳敏介绍,家事审判庭由两名法官、两名专业从事心理学研究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另外还特聘1名从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区妇联副主席担任特邀调解员。

        “与普通的民事案件相比,家事案件当事人的情绪更复杂、更激烈,纠纷背后是长年累积的感情纠葛,如审理不慎,容易案结事不了。”岳敏说,家事审判庭的法官年龄均在40岁以上,办案经验、社会阅历丰富。法官置于其中,以“家人”的身份与矛盾双方话家常说里短,缓解对立情绪,排解他们对法庭的排斥心理。

        贾汪区法院家事审判庭庭长王道强讲了一个故事:女当事人王某,因被丈夫孙某殴打,坚决要求离婚。庭审前,法官换上便装,上门了解情况后得知,孙某自小父母双亡,由姥姥一手带大,因亲情缺失,孙某对于感情缺乏安全感,在家庭生活中表现出暴躁、多疑、专横等性格特征。法官来到孙某的姥姥家中,拍下老人劝解夫妻二人的视频录像。庭审时,法官向双方当事人播放了这段视频。老人在视频中对孙某说:“你自小父母都不在,生活特别艰辛,你怎么忍心你的孩子没有一个健全的家庭,过得像你一样辛苦。”8岁的儿子在镜头前说:“妈妈,我爱你和爸爸,我希望你们在一起好好生活,不要离婚,我不希望你们分开!”亲人期盼的眼神打动了双方当事人,庭审尚未结束,双方针锋相对的矛盾已完全消逝。一个月后,法官依例对王某进行回访。王某告诉法官:“我丈夫的改变让我很意外,不离婚的决定是对的。”

        “我们以‘家事’的调解模式设置程序化解纠纷,以‘家和’的理念贯穿处理原则弥补亲情,坚持调解优先制度,只有确已无法调解的家事案件才进入正式开庭程序。庭中也积极调解,最大限度消解家庭成员之间的恩怨。我们还通过邀请双方父母、播放宣传教育片和邀请妇联组织参与调解等方式,使家事纠纷得到缓解和化解。目前,95%以上的案件调解成功,80%的夫妻和好如初。”王道强说。

        几年来,这个小小的像家一样的审判庭,借力妇联,以家为基轴,形成了“感情预修复、情绪先疏导、视频再教育、甜蜜勾回忆、亲情齐规劝、社会同介入、私密重保护、案后必回访”的独特办案模式,实现了从“案结了事”到“案结事了”的转变。家事审判庭办理的案件每年上诉不超过5件,无一发回和改判。其家事审判经验,受到全国妇联和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并推广。(本报记者 王海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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