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8日电(记者梁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需要巨大理论勇气。这是8日在京开幕的“依法治国与法治中国”国际研讨会上,中外专家学者的意见。研讨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承办。
会上,来自美国、英国、芬兰、意大利、巴西、韩国、日本、俄罗斯、挪威、波兰、爱尔兰等10多个国家的知名法学家以及国内的80多名专家学者,就“法治与国家治理”“法治与宪法”“法治与司法体制改革”“法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等议题开展了讨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副院长蔡昉说,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需要我们具有巨大的理论勇气,要真心诚意地向国外的先进经验学习,听取专家们对“依法治国与法治中国”问题的建议。
专家学者们认为,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必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完善立法体制。外国法学专家介绍了芬兰在依宪治国背景下的刑法改革、韩国的法治与依宪治国等。中方学者围绕宪法与改革的关系、中国宪法的实施机制、依法治国与立法体制改革、立法监督制度建设等议题,论述了法治中国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专家学者们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与会者从法律改革与制度建设、依法行政与行政诉讼制度的改革、深化改革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公共服务领域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等视角,分享了各国在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方面的经验,阐释了改革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展望了中国法治政府建设的前景。
与会者指出,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司法公正对法治建设至关重要。专家学者还从刑事司法制度改革、死刑改革、司法透明度、裁判文书上网等中外司法制度,讨论了司法改革与维护司法公正的意义、方法、路径和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