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6日电 记者张翼6日从海关总署获悉,目前,我国电子口岸实现海关与质检、商务、环保等部门之间通关单、自动进口许可证、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等23种监管证件联网核查,占涉证报关单量的99%以上。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说,下一步,海关总署将按照国家“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部署,依托电子口岸平台,加强与相关国家海关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电子口岸不仅便利了企业办理进出口手续,而且强化了国家宏观调控能力。海关与人行、国税、外管等部门实现通关数据联网,为国家施行外汇核销制度改革、人民币国际化等各项金融改革措施提供有力支撑。通过电子口岸实现跨境联网合作,推进了CEPA、ECFA等自贸协定原产地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