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5日电(记者王逸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主要针对两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打击:一类是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进行审判,最后依法定罪量刑。另一类是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的妨害执行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需要进行司法拘留惩戒的,由各地法院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其中行为人逃匿的,由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送交拘留所进行拘留。整个专项行动从近期开始至2015年3月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