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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11月03日 星期一

    宁波:以法治为主线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作者:本报记者张进中 《光明日报》( 2014年11月03日 04版)

        本报宁波11月2日电(记者张进中)近日,浙江宁波一家生产液压器材的外资企业负责人王银灿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签订了一份承诺书后,当场拿到了生产许可证,这是全国首张通过“承诺许可”方式获得的工业产品许可证。

        宁波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主任徐光宪说:“以前办理同样的许可证需要69个工作日,现在通过部门制定告知书,明确要求,企业承诺后当场发证。这是宁波以法治建设为主线,推动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的最新实践。”

        宁波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根据行政审批的设定条件、运作程序、技术保障等,构建行政审批标准化体系。细化行政审批的资格条件,依法编制发布了564个事项、1028个子项的审批标准。这些标准既是群众办事的指南,又是群众拥有信息获取的渠道,解决了信息不对称问题。

        通过建立协同审批模式,宁波推进10类民生行业的联合审批试点,确定由行业主管部门一家牵头、一窗受理、一表申请,把政府部门面向申请人的行政程序变为部门之间的工作程序,从而大大提高行政效能。

        依法建立联合审批运作机制,实行部门会商、会审。建设项目形态不一,审批涉及的部门和环节众多且差异较大,经常出现部门之间意见不一甚至审批标准冲突问题,为此,宁波实行了由发改、国土、规划、环保、节能和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的“6+1”会商机制,以及由前述部门和公安(消防、交警)、人防、气象及水、电、气等单位组成的“9+X”会审机制,组织协调各部门联合审批,实现了审批流程标准化,环节整体化,进度同步化,审批环节从80多个减少到10个,办理时限从300多天压缩到70多天,大大提升了项目审批效率。

        对历史街区改造、农家客栈等特定项目,现有法规难以合理规范。为此,宁波结合实际,根据相关立法精神因地、因时、因事制定了相对完善可行的办法,形成了具有宁波特点的审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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