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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10月27日 星期一

    沈阳“三证合一”登记为企业减负

    本报记者 毕玉才 特约记者 刘勇 《 光明日报 》( 2014年10月27日   10 版)

        本报沈阳10月26日电(记者毕玉才 特约记者刘勇)记者从沈阳市工商局获悉,沈阳市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将实现“三证合一”登记管理。此后,企业办理相关业务不用再分别跑手续。

        实现“三证合一”登记管理后,原来由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的模式,将改由工商部门统一受理,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四部门联动审批、限时办结、核发一照。同时,各部门之间实行档案数据共享,不再要求申请人向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重复提交相同的申请材料,也不再要求申请人向国税、地税部门提交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此外,各部门共同审查的申请材料和登记事项,由工商部门审查,其他部门不再重复审查。

        对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企业,将不再进行组织机构代码年检。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期限与营业执照营业期限一致,并暂停收取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工本费、技术服务费、KEY费用和年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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