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代理审判长邱波担任法官和代理审判长8年来,独立承办和审理了大案要案以及涉众型犯罪案件近400件,他始终尊崇公平正义,坚持把一件件案子办成铁案,截至目前,无一错案,无一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2014年9月1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作出了《关于开展向邱波同志学习的决定》。
公平正义 打造铁案“秘籍宝典”
1999年夏,邱波大学毕业,成为北京市二中院刑二庭的一名书记员。自此,他开始了“精钢不做钩”的人格打造。
15年来,邱波把经手的大要案件全部办成铁案。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是因为他有一套“秘籍宝典”:对刑事案件来讲,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充分尊重、保障被告人、辩护人、被害人等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切实做到程序公正。要严格遵守无罪推定原则和非法证据排除及疑罪从无规则,不让当事人蒙受不白之冤。要最大限度保障司法公开,通过案件的审理不仅让当事人,也让社会公众感受公平正义。
2006年底,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原董事长关国亮,被保监会查出涉嫌违规使用资金130亿元。作为“国内保险业第一大案”,社会关注度极高。涉案130亿元财务账目流向极其复杂,当事人坚称自己无罪。接案最初的那一个多月里,邱波不看电视不看报纸也不上网,拒绝一切外界干扰,确保自己保持独立思维。他认真审查每份证据,核查每笔资金走向,在207册卷宗上做了数百张标记,终于勾勒出案件的事实真相,准确公正地再现了当事人犯罪过程。最终,合议庭根据铁的事实和铁的证据,依法作出判决,认定关国亮构成挪用资金罪,同案嫌疑人马某被无罪释放。
邱波对记者说:“刑事审判的功能是惩治罪犯和保障人权。刑事案件事关人的自由权、财产权甚至生命权,在罪与非罪、此罪彼罪之间,决不能有模糊地带。对于法官来讲,或许只是一次审理,但对于案件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决定他的一生。”
铁肩道义 敢啃“骨头案”
2008年,北京正紧锣密鼓地迎接奥运会召开,而邱波却在审理闻名京城的“蒙京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作为典型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此案的被告人多达26名,涉案犯罪金额高达2.9亿余元,投资人2900余名,卷宗多达933册,会计账册15箱。如此浩大的阅卷量,邱波从未遇到过。
更令他没想到的是,案子刚刚转到法院,一批又一批的投资人便轮番到法院门口聚集群访,最多时一次来了400多人。接待大厅人满为患,邱波成了信访接待员。两个月过去了,邱波先后接待来访30余次,阅卷和撰写审理报告这些事关审判的核心工作,他只好利用晚上和休息日去完成。为最大限度挽回投资人损失,邱波多次赴上海、北京延庆、河北固安及30余家银行冻结涉案资产。该案宣判后,判决书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优秀法律文书。
在审理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系列案过程中,邱波同样感受到了如山的责任。他先后奔赴北京、上海、太原等地100多家银行、证券营业部,冻结关联赃款赃物等资产近30亿元,为国家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因该案案情复杂,卷宗达400余册,无论是庭审过程,还是最终的判决书,都要求不能出一点点失误。为了办好该案,邱波克服家庭困难,封闭办案一个月,撰写了10余万字的审理报告及判决,最终圆满地审结了该案。
北京市高级法院政治部组宣处处长刘玉民说,邱波把法律信仰渗入到自己的庭审、判决及审判实践的每一个环节;他把“铁案标准”融入到日常工作中,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的衡量、社会的评价和历史的检验。
因过硬的庭审能力和突出的审判业绩,邱波先后获得北京市“青年五四奖章”、“首都政法先锋”、北京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争创奖”、北京法院“模范法官”和“双优法官”等荣誉称号,2014年被推荐为“全国优秀法官”候选人。
(本报记者 梁捷 王逸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