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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10月13日 星期一

    观察·一些单位热衷乱出书、乱印纪念册,花费动辄上百万元

    公款出“豪书”,不能成公款管理死角

    本报记者 王昊魁 靳昊 《 光明日报 》( 2014年10月13日   05 版)
    CFP

        党中央加强公款的管理持续发力。日前,中组部发文严禁领导干部参加高收费的培训项目。此前,中央纪委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出台多个“禁令”,狠刹公款送月饼贺卡、烟花爆竹及各种年货节礼等不正之风,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一段时期以来,有些单位、部门利用各种活动,用公款随意出版图书,且图书内容粗糙、质量低下,有的只是追求装帧精美,华而不实……这一现象背离了图书的原有价值,造成公款严重浪费,值得警惕。

     

    “只有出书才能总结工作”是误区

     

        “最近一县政协在我们这儿出版纪念册,按他们的要求,用铜版纸、彩色印刷,每本书花费就要200多元。”近日,某省级出版社的李姓资深编辑告诉记者。他说,虽然这种书包装精美、价格不菲,但没有多大价值,实际是一种资源浪费,看着就让人痛心。

     

        这位李姓编辑透漏,每年都会有许多单位随意用公款出版图书。他表示,不可否认,有些图书聚焦学术前沿,关注社会热点,学术价值与理论意义兼具,然而,有的图书内容陈旧、粗制滥造,并无出版必要。

     

        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在调研时发现,现在社会上流行一种变了味儿的附庸风雅现象,许多地方和部门、国企、金融单位等热衷于在节日庆典、新闻发布会、研讨会等场合,发放用公款出版的精装图书,认为只有通过出版图书才能总结工作、展示形象,甚至通过修书“树碑立传”,而出版的大量书籍形式大于内容,包装重于实质,被很多人随手扔掉。

     

        随意用公款出版图书的现象在高校也越来越普遍。某中央级出版社一位社科图书编辑说,有的高校教师习惯在课题结项时,将自己的“学术成果”出版,再拿回学校报销出版费用,于是公款变成个人款,“有些书一看就是课堂讲义、博士论文、网上资料的大拼凑,内容真的‘不敢恭维’”。

     

        对于用公款随意出版图书的现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感到“比较失望”,“我参加研讨会,习惯翻看主办方发放的论文集,看有没有创新观点,但是经常失望,甚至大失所望。”他认为,70%左右的图书价值较小,作用有限。

     

    内容审查、报备制度缺失

     

        “公款随意出版图书造成的浪费,并不亚于贺年卡。”高波痛心地指出,很多单位并未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所以,对于有较强现实意义或参考价值的可以考虑出版,而一些毫无意义的文件通知、论文汇编等无出版必要的也要出版,无疑增加了行政成本。

     

        在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反“四风”的当下,为何还有一些单位、部门用公款随意出版图书,依旧我行我素,“乐此不疲”?

     

        一家著名校企的工作人员王先生告诉记者,公司曾出版一本宣传性质的图书,“打个报告就批下来了,从出版到营销花费100多万元,纯属拿钱砸”,王先生说,这些书主要作为礼品送领导、客户,甚至外宾,为企业做品牌宣传。他同时坦陈,这种宣传效果并不好,大部分被“束之高阁”。

     

        上述某中央级出版社社科图书编辑表示,有的高校教师出版图书只是为了方便再次申请课题项目、科研经费。这位编辑一年经手近30本用公款出版的图书,其中,三分之一为不动销书,按每本书出版费用两万元计算,再印刷几百册至上千册。合计下来,浪费高达百万元。

     

        专家表示,除领导追求政绩、个人追逐私利等成为随意用公款出版图书的重要因素外,利用公款出版图书这一现象易被人们所忽视,相当多的人错误地认为并不存在公款浪费,且缺乏必要的内容审查、报备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此“歪风”盛行。

     

    对违规出书“零容忍”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

     

        必须将公款出版图书管起来,不能铺张浪费。高波表示,要在全社会倡导对奢侈浪费现象“零容忍”的行政文化,不能将公款变成“官款”,更不能变成“个人款”;要像严禁公款购买年货节礼、贺年卡、月饼等那样,严禁随意使用公款乱出书、出“豪书”。

     

        对于研讨会上泛滥的论文集,许耀桐认为,低水平重复造成书满为患,降低了学术会议的格调。为此,他建议,有的观点或论文可以做成电子版,或直接挂在网站上;论文的入选要有门槛,对于那些确实有创新观点、很有价值的方可结集出版。同时,要严格控制出版形式和规模,切忌出版“豪华书”。

     

        其实,针对一些单位存在无序、违规出书现象,有的地方已经开始治理。据报道,2013年,福建宁德市颁布规定,要求市直各单位每年要将当年度拟公费出版印刷的书刊画册、音像制品选题填写申请表,提交领导小组进行把关后再办理相关手续。领导小组则应认真审查选题,删除平庸选题和重复选题,提出选题修改完善与出版印制建议,并对最后确定出版印刷的选题进行备案。

     

        “宁德的做法很有必要。”北京市委党校教授姚桓认为,今后各单位公款出版印刷各类书刊画册、音像制品等,应由专门机构审核相关流程、环节,坚决摒弃形式主义的做法。

     

        高波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一系列“禁令”的出台,使很多单位以前存在的花钱大手大脚、奢侈浪费现象有了明显改观。然而,从细节上抓浪费,从具体问题抓反腐一定不能放松,要对形形色色的“浪费”进行细致排查,真正做到“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本报记者 王昊魁 靳 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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