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陕西、云南全面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新建滥建楼堂馆所,取得了明显成效。
陕西查明应清理清退公务用车2113台,实际清理清退1943台,占比为92.1%,其余车辆正待公开拍卖;应调整清理的办公用房面积为283347.5平方米,实际调整清理279596.8平方米,占比为98.7%,未调整完毕的正在清理当中;停建楼堂馆所的数量为110座,面积为973596平方米。
云南第一批活动单位查明应清理清退公务用车226辆,现已全部清理清退;应调整清理办公用房面积42078.6平方米,实际调整清理的面积39555.9平方米,占94%;停建楼堂馆所5个,面积108000平方米。第二批活动单位查明应清理清退公务用车130辆,现已全部清理清退;应调整清理的办公用房面积733286.99平方米,实际调整清理的面积451434.93平方米,占61.56%;停建楼堂馆所22个,面积342484平方米。
此外,云南省委、省政府还下发《关于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省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原则上停止审批。截至2014年6月,全省16个州市,有13个州市和109个县(市、区)实行公车标识化管理。(本报记者 周洪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