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9月26日电(记者殷泓)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张平带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旅游法执法检查组26日结束了在四川的执法检查。张平在检查中强调,旅游法颁布一年多来,对促进旅游业发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旅游者权益的积极作用逐步显现。但是旅游法的贯彻实施刚刚起步,学习宣传工作还有死角,配套法规亟须完善。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大宣传贯彻实施的力度,努力推动旅游业健康持续发展。
9月22日至26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四川省贯彻实施旅游法的情况汇报,先后来到成都、乐山、都江堰等地实地考察、个别走访,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旅行社负责人、导游、住宿餐饮经营者、购物店主等旅游相关从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深入了解法律实施情况。
张平充分肯定了四川在贯彻实施旅游法过程中所做的努力。他指出,四川是我国的旅游大省,人文、自然旅游资源十分丰富,是中外游客的重要旅游目的地。旅游法颁布实施以来,四川省制定了“各级政府入位履职、涉旅部门确权明责、旅游部门强身健体、旅游企业发展壮大、广大游客幸福旅游”的目标,形成了“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良好局面。希望四川借此次执法检查的机会,进一步做好旅游法的贯彻实施工作,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