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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9月18日 星期四

    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通过《南宁声明》

    作者:本报记者王逸吟 《光明日报》( 2014年09月18日 04版)

        本报南宁9月17日电(记者王逸吟)为期两天的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17日在广西南宁落下帷幕。与会各方共同通过《南宁声明》(以下简称《声明》)。中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闭幕式并致辞。

        《声明》提出,中国、东盟各国最高法院之间的司法交流与合作,应坚持开放包容、互利共赢、协商一致的区域合作理念,并恪守《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所体现的原则、《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中国与东盟签署的协议、谅解备忘录等各类合作文件,以及其他相关的国际法、条约和公约。《声明》强调,中国、东盟各国最高法院有必要通过深化司法改革,促进本国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为建立自由、便利、透明及竞争的投资体制提供法律支撑,致力于为自贸区建设创造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声明》还在法官教育培训领域开展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成员国边境地区法院开展合作和继续探索建立本区域司法交流与合作的长效机制等方面提出了目标、措施和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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