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背景下的重要举措,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中央党校教授高新民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一环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一环。”高新民认为,如果用学术化语言表达可以把治理称作“制定制度和执行制度的过程”,也恰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中国共产党是国家政治体系的领导力量,党内政治生活状态对于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影响力,决定了党自身的制度化水平是国家治理能力的内在基础。因此,提升全党制度化水平,是提升党的治理能力的重要一环。
高新民指出,在党内制度与国家法律关系上,《实施方案》既坚持党内制度与国家法律的统一性,又对发展党员的要求、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标准等方面提出高于普通公民的要求,显现出党在提高治理能力、依法治国条件下的自觉意识。
以制度建设引领改革环境
高新民强调:“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构成部分,又是担负起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职责的政治保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任务涉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国防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是全方位的改革,理所当然包含有党的建设。
“但是,党的建设并非简单地被动地适应环境,而是引领或改造环境。”高新民说,党领导全面深化改革,“领导”的实现需要一定条件,如制定政策的规则,实施政策所需的组织和人才保障,都需要有特定的制度环境予以保护。“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就是构成有利于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党内制度环境。”
形成良好政治生态的必由之路
“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体现了我们党积极完善自身发展、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宏大思路。”高新民说,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并非单指某一方面的制度建设,而是指以制度改革推动党的建设整体往前走,以各种制度要素的整合、创新,形成求真务实、勤政廉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这一思路,凝聚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探索成果。”高新民指出,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时期,制定了以党章为核心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了党组织的正常运行和党的事业顺利发展。但怎样推动党的建设整体发展,不同时期各有侧重。邓小平同志在1980年提出的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是基于改革开放前以政治运动模式推动党的建设的教训而提出的探索之路,随后党中央把改革和制度建设确定为推动党的建设的新路子。
高新民说:“经过30多年的改革与探索实践,如今中央提出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其思路更加明确,即以制度改革带动党的建设全局,从根本上保证党组织整体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本报记者 罗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