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光明日报》一版头条“全面深化改革进行时·难点求解”专栏发表通讯《平坝医改:改了啥?还要改啥?》,报道了基层医院医改的初步成效,提出了进一步医改碰到的难题。我的看法是,取消药品加成后的财政补贴,主要由县级财政承担,补偿效果如何,要看县级政府的财力如何、重视不重视。如果财力有限或是重视不够,不能按时足额拨款,医院难免会有“亏空”。
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效果,则要一段时间才能体现出来。调价对个别县医院影响很有限,因为医改所调整的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往往是由省级部门在全省范围内测算制定并推行的。调价项目要达到一定的开展次数,才能弥补药品差价,但由于医院能力、就诊患者存在差异,一些调价项目在县医院开展的次数较少,调价不会带来收入增长。
改革医院补偿机制的关键,在于改革流通环节,把药品和耗材的水分挤出来。取消药品加成,按进价销售,如果进价居高不下,医院和患者得到的实惠还是很有限。从目前的实践来看,有些地方已压掉了药品进价的30%,效果不错。但要普遍推广,则需要改革我国现行的药品与耗材采购机制。
至于如何解决编制人员的招聘问题,需要政府协调统筹全县的权限划分,重新界定医院和政府部门的权责,赋予医院真正的用人自主权。
医改的最终目的是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控制医疗费用。如何提高医院方面改革的积极性?这就需要释放改革红利,提高医务工作者的收入,使其劳动价值得到充分体现。(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应亚珍)
(本报记者 陈海波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