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澳大利亚主流媒体接连刊文,聚焦中国南海地区的局势发展。尤其是针对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中国和越南围绕西沙群岛的一些岛礁及海域争议情况,澳各大媒体都颇为关注。
6月13日,澳国内影响力最大的《澳大利亚人报》在其“评论版”刊载了中国驻澳大使马朝旭的署名文章——《挑衅中国西沙群岛主权和海洋权益的行动只会徒劳无功》。文章发表后在澳当地舆论中引发了热议,对澳读者更全面、客观了解越南在中国西沙群岛海域采取的挑衅行动有所帮助。
文章首先从历史沿革和国际法理的角度,介绍了西沙群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固有领土的基本事实,并且指出中国企业的作业海域距离中国西沙群岛中建岛和西沙群岛领海基线均17海里,距离越南大陆海岸约133~156海里。十年来,中国企业一直在有关海域进行勘探活动,此次“981”平台钻探作业是勘探进程的例行延续,完全在中国主权和管辖权范围内。越方上述行为严重侵犯了中方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严重危及中方人员和“981”钻井平台的安全,严重违反了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为公约》和《制止危及大陆架固定平台安全非法行为议定书》在内的相关国际法,破坏了该海域的航行自由与安全,有损于地区和平稳定。针对越方在海上的挑衅行动,中方则保持了高度克制,采取了必要的防范措施,维护海上生产作业秩序和航行安全。同时,中方在各个层级要求越方停止非法干扰活动。
文章最后强调,中国维护南海和平稳定、推动地区国家合作与发展的决心是坚定不移的。中国一直坚定地奉行睦邻友好、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中国希望中越关系良好发展,因为这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中方规劝越方从维护两国关系和南海和平稳定大局出发,尊重中方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立即停止对中方作业任何形式的干扰,使海上尽快恢复平静。中方愿同越方相向而行,共同努力妥善处理当前事态。
6月11日,《澳大利亚金融评论报》刊载了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研究员、海洋安全与合作研究中心主任赵青海的署名文章——《越南不能对中国西沙群岛提出主权索求》。作为澳国内发行量最大的主流经济类媒体,《澳大利亚金融评论报》全文刊登中国学者的评论文章也是十分罕见的。
文章援引了澳大利亚著名学者、前海军官员萨姆·贝特曼的观点指出:“有些国家在其他国家的专属经济区内拥有主权权利的情况,或一国的专属经济区在划分界限时更靠近另一国的情况,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尽管国际上有些评论称越南有道理提出主权要求,但如果认真梳理历史就能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文章指出,越南声称中国钻井作业在其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内,但事实上,钻井平台位于中国西沙毗连区,对中国来讲近在咫尺,作业行为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倒是越南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海岸相向或相邻国家间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应由各方以协议划定;适合人类居住的岛屿也可以拥有专属经济区。即使是越南学者,如越南外交学院南海研究中心主任陈长水也承认按“等距离线原则”,中方作业海域明显在西沙群岛专属经济区内。
赵青海在文章中表示,越方在相关海域布放大量渔网和大型障碍物,还派出水下特工“蛙人”,这就不仅是一般的抗议示威,也不仅仅是阻碍正常商业活动的举动,而是威胁中国船舶设施和人员安全的行为,威胁到海上航行安全原则。越南明知钻井地点在中国专属经济区内还展开声势浩大的抗议活动,意在制造西沙群岛主权存在争议的假象。但假象掩盖不了事实。围绕中越在西沙海域的对峙,越南爆发大规模反华暴乱。很多外国企业也被打砸洗劫,造成数百人伤亡。这种极端的排外行径将使外国对越投资望而却步,其最终结果也会损害越南自身经济。
(本报堪培拉6月14日电 本报驻堪培拉记者 李佳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