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8日电(记者张玉玲)在2014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将单独安排资金,专门用于支持相关贷款贴息项目,巩固文化金融扶持计划。在财政部办公厅、文化部办公厅近日下发的《关于推动2014年度文化金融合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传达了这样的支持导向。
通知指出,文化产业是一个高投入、高回报、高风险的产业,对资本具有较强的需求和依赖。加快推动文化金融合作,不仅有利于金融机构拓展业务范围、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也有利于文化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发展后劲。
根据中央关于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的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财政部、文化部自2013年起开始实施文化金融扶持计划,当年安排92个文化产业项目的贴息资金4.6亿元,撬动银行贷款770亿元,并于2014年3月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
据了解,推动金融资本和文化资源对接是《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确立的六大支持方向之一,也是创新财政投入方式的重要举措。财政部、文化部已经完成2014年度文化金融合作项目库建设工作,形成《2014年度文化金融合作项目库(信贷融资)》和《2014年度文化金融合作项目库(债券融资)》。贷款贴息资金安排与其他项目资金安排相互独立。
通知还要求各财政厅(局)、文化厅(局)应高度重视2014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贷款贴息项目申报工作,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衔接顺畅、运转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