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河北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刘恒志教授等合著的《司法人权论》一书,全面系统地论述了司法人权的有关理论,是我国司法人权研究领域的开拓之作,对于提升“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论自信具有启发意义。该书的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开阔的学术视野。司法人权问题极其复杂,从保护对象上看,其涉及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被害人、罪犯等主题;从时间维度看,其贯穿于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诸多环节;从空间维度看,其涵盖犯罪行为发生地、临时羁押场所、审判场所、执行场所等。这就要求研究者掌握多学科知识,从不同视角和维度进行理论思考和实证分析。《司法人权论》一书从理论到实践、从历史到现实、从实体到程序、从国外到国内,从不同层面和角度对司法活动中多重主体所享有的人权进行了理论解读和实证分析,学术视野可谓开阔。
完整的理论体系。近年来,国内有关司法人权的研究一般仅涉及某一侧面,或是对罪犯人权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设想,或是对犯罪嫌疑人的人权状况进行理论和实践层面的针砭剖析,或是倡导对受害人权利加以关注,鲜有学者对司法人权作出系统化、理论化的整体性研究。《司法人权论》一书的作者致力于构建一个完整的司法人权理论体系,该体系既包含诸如“人权基本理论”这样的学理解读,又纳入了诸如“刑事当事人人权”“罪犯人权”这样的实践分析。这项具有开拓性的工作,对于构建我国司法人权研究的基本理论框架具有较大的学术意义。
深刻的学理解读。司法人权理论与诸多学科有着密切联系。司法人权同法学密不可分,其既是国内法问题,也是国际法问题;既是实体法问题,也是程序法问题,要理清司法人权的概念与性质,就必须综合运用法学基本理论,才可能做出自己的贡献。司法人权理论还与政治学、社会学、哲学等学科有着重要关系,司法人权的研究必须考虑各国的特殊国情,历史文化、社会制度、风俗习惯等制约人权实现程度的因素等。《司法人权论》一书,正是从多学科研究视角出发,对中西方学术界在司法人权研究领域富有代表性的观点进行了详尽梳理,使读者得以窥见司法人权思想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并从中体悟到当今世界司法人权发展的基本脉络。
细致的实践分析。实践分析是将规范和行为置于社会的整体语境之下,以实践为出发点展开分析和评价的分析方法。《司法人权论》一书的作者充分运用社会实践方法,积极借鉴部门法学特别是国际法学的研究成果,具体论述了联合国体制下的人权国际保护机制、区域性人权保护机制以及我国人权保护机制。从法律实践层面上完整地探讨了人权是如何一步步从抽象的观念到具体的法律制度,又怎样一步步从法律制度转变成人权保障的司法机制等重大实践问题。结合我国国内立法,参考有关国际条约和惯例,作者先后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刑事被害人、罪犯等主体的人权及其保障问题进行了实践考察和分析。
总之,该书一些见解新颖、独特,在理论与实践上都有创新与突破,是一项有意义的基础性研究。
(作者系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