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2日电(记者刘彬、吴娜)由光明日报社、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主办,联合全国省级古籍保护中心共同开展的“我与中华古籍”有奖征文活动22日在京启动。国家图书馆馆长兼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主任韩永进,著名学者、古籍保护专家李致忠、程毅中、白化文,光明日报社总编辑何东平、副总编辑沈卫星等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
作为“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宣传推广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我与中华古籍”有奖征文活动旨在进一步加大古籍保护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公众古籍保护意识,推动形成全民了解古籍、阅读古籍、保护古籍的良好氛围,让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本次征文活动面向海内外,征文主题包括与中华古籍阅读相关的故事、阅读感想感受,与古籍历史、收藏、鉴定、普查、修复、整理、保护相关的个人经历、故事,以及其他与中华古籍相关的内容。
何东平介绍,60多年来,《光明日报》对于弘扬传统文化、宣传文明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近些年来,《光明日报》开设的《全国古籍普查拾珍》栏目介绍了8项国家级重点古籍;《古籍整理出版大家谈》栏目刊登的《正本清源选粹树典》《为古代文化延续命脉》等署名文章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作为中央媒体,在古籍整理、保护和宣传方面,我们承担了应有的社会责任。
韩永进说,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作为国家总书库,“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的执行机构,肩负着系统梳理传统文化资源、让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的重要任务。此次举办“我与中华古籍”有奖征文活动,正是为了实现“使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文化基因与当代文化相适应、与现代社会相协调,以人们喜闻乐见、具有广泛参与性的方式推广开来”这一目标的新举措,旨在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提高民众古籍保护意识,通过阅读古籍、了解古籍、保护古籍,探索传统文化思想精华。
本次征集的作品,须为原创且未在任何正式出版物发表,紧扣“我与中华古籍”主题,每人投稿数量不限,文章字数限定在2000字以内。投稿时间从即日起截至2014年6月14日。活动主办方将从应征作品中遴选优秀作品,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组织奖若干,获奖文章将在《光明日报》、光明网、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官方网站以及相关新闻媒体上刊发,颁奖活动将在今年10月举行。
“我与中华古籍”有奖征文活动启事
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国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中华典籍历代相传,延续了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精华。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公众古籍保护意识,让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光明日报社、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主办,联合全国省级古籍保护中心共同开展“我与中华古籍”有奖征文活动。
一、征文主题
(一)与中华古籍阅读相关的故事、阅读感想感受;
(二)与古籍历史、收藏、鉴定、普查、修复、整理、保护相关的个人经历、故事;
(三)其他与中华古籍相关的内容。
二、征文对象
征文对象不限,各界人士均可投稿。
三、征文要求
(一)紧扣“我与中华古籍”主题,题目自拟,文体不限。文章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向上。
(二)原创且未经任何正式出版物刊发。作品文责自负,严禁抄袭,如有抄袭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
(三)每人投稿数量不限,文章字数限定在2000字以内。
四、评奖办法
活动组织方将从中遴选优秀文章,向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同时选取优秀作品刊发在《光明日报》、光明网和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官方网站上。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奖金8000元/人,二等奖8名,奖金5000元/人,三等奖20名,奖金2000元/人,优秀奖50名,奖金500元/人。组织奖5个,奖金10000元/个。
六、投稿方式
1.投稿时间:2014年4月23日-2014年6月14日
2.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3.邮件标题及提交的文件请以“(征文投稿)+文章题目+作者姓名”的格式命名。
4.咨询电话:010-88544649
七、此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
光明日报社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