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0日电(记者吴娜)由于多次利用新闻采访报道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撤销了中国经济时报社河南记者站,吊销了郗永丰、乔国栋、李国鹏的新闻记者证,并将涉案记者和耿付安、刘云涛列入不良从业记录,郗永丰等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该案同时被移送报纸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该报社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据了解,中国经济时报社记者郗永丰自2010年10月担任该报河南记者站副站长(主持工作)以来,借助记者站工作之便和记者身份,与该报记者李国鹏、原记者耿付安、事业发展中心主任乔国栋、河南记者站工作人员刘云涛等人,多次利用新闻采访报道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其具体方式是:
利用舆论监督写曝光文章向基层施加压力谋取非法利益。2011年春,郗永丰、刘云涛采访河南兰考县某企业涉嫌污染等问题。郗永丰收受了该企业5000元现金并与刘云涛各分得2500元。此后,郗永丰未对该企业进行公开报道。2011年年底,郗永丰、刘云涛先后两次到河南省潢川县采访该县教育局涉嫌违规建楼和该县某镇干部涉嫌违规建房及打人事件。潢川县有关部门先后给郗永丰1.8万元现金,郗永丰、刘云涛各分得9000元,此后未对潢川县涉嫌违规问题进行公开报道。
利用职务便利斡旋其他媒体或记者消除负面报道谋取非法利益。2011年夏,李国鹏采访河南省某房地产公司涉嫌违规问题。郗永丰受人请托,通过耿付安和乔国栋出面协调李国鹏停止“曝光”该企业。事后,郗永丰收受该企业3万元现金,其中郗永丰、乔国栋、李国鹏各分得5000元,耿付安分得1.5万元。2011年至2013年,郗永丰两次受某银行委托,通过乔国栋出面分别斡旋李国鹏及某新闻单位记者停止曝光该银行负面消息。事后,郗永丰收受该银行9万元现金,其中郗永丰分得2.5万元,乔国栋分得5万元,李国鹏分得1.5万元。
利用新闻舆论监督介入企业经济纠纷谋取非法利益。2011年下半年,郗永丰受河南潢川县某施工企业之托帮助其追讨工程欠款。郗永丰安排刘云涛撰写批评稿件发给河南新乡市相关职能部门向欠款的房地产公司施压,并与当地有关政府部门交涉。2012年1月,欠款公司向施工单位支付了欠款。郗永丰收受请托人4.5万元酬金,其中郗永丰分得3万元,刘云涛分得1.5万元,此后未对该负面新闻进行报道。
利用舆论监督强迫企业搞有偿宣传谋取非法利益。2012年春,郗永丰、刘云涛利用采访河南南阳移动公司之机,向该公司负责人发去该公司涉嫌话费虚高的批评稿件,迫使该公司支付5.8万元在《中国经济时报》刊发标题为《以人为本筑和谐 凝心聚力促发展——南阳移动精神文明建设巡礼》的正面报道。事后,郗永丰将5.8万元占为己有。
利用新闻采访活动违法从事报刊发行等经营活动。2011年11月,河南记者站利用该报采访某银行负面新闻之机,要求该银行订阅500份《中国经济时报》,同时要求郑州市某农村信用社订阅290份《中国经济时报》,实现了当年发行790份报纸计18.96万元的报纸经营任务。2013年5月,中国经济时报社河南记者站再次要求该银行订阅500份报纸,实现了发行500份报纸计14.4万元的报纸经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