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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4年04月08日 星期二

    新闻分析

    南极鲸鱼禁捕 日本极度失望

    谢宗睿 《 光明日报 》( 2014年04月08日   08 版)

        3月31日,海牙国际法庭(ICJ)正式就澳大利亚起诉日本违反《国际捕鲸管制公约》一案作出判决,判定日本目前在南极海域进行的所谓“调查捕鲸”活动违反了上述公约。为此,该判决取消了日本相应的捕鲸许可,并要求日本今后不得继续进行该活动。

        由于海牙国际法庭实行一审终审制,不允许上诉,因此该判决结果意味着日本自1987年起在南极海域持续进行的“调查捕鲸”活动今后将难以为继。至此,这场旷日持久的国际官司终于尘埃落定。

        实际上,在这场引人注目的国际诉讼之前,以日本、挪威等国为代表的捕鲸国与以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为代表的反捕鲸国之间围绕着捕鲸与反捕鲸问题,早已进行了长达数十年针锋相对的“口水战”。然而,就在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的同时,日本等国却一直以“科研调查”为幌子,肆无忌惮地捕杀大量鲸鱼。2010年5月,忍无可忍的澳大利亚愤然将日本起诉至海牙国际法庭。随后,2012年11月,新西兰也作为第三国加入到对日诉讼中。值得一提的是,这也是日本首次成为海牙国际法庭的应诉方。

        据日本媒体报道,本案最大的争论焦点在于日本在南极海域实施的捕鲸活动是否属于《国际捕鲸管制公约》第8条所允许的“科学研究行为”。对此,起诉方澳大利亚认为,日本的捕鲸活动是“打着科学旗号的商业捕鲸”,违反了暂停商业捕鲸的公约规定。而应诉方日本则辩称这是“合法的科学调查”,并认为南极海域是澳大利亚不承认海牙国际法庭管辖权的“划界争议海域”,因此该法庭对此不具有裁判权。

        经过近四年的激烈辩论和详细调查后,海牙国际法庭认定,由于日本在决定鲸鱼捕获量时并未进行科学的研讨,所以日本目前在南极海域实施的捕鲸活动不属于《国际捕鲸管制公约》第8条允许的科学研究行为。最终,负责审理该案的16位法官以12票赞成、4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了上述裁决。

        据日本《产经新闻》报道,自1987年开始在南极海域实施“调查捕鲸”以来,日本国内流通的鲸肉约有20%左右来自于南极海域。仅凭此一项数据,日本的捕鲸活动究竟是出于“商业目的”还是为了“科学调查”,就已不言自明。因此,面对“全面败诉”的这一结果,日本虽心有不甘,却也无可奈何。日本官房长官菅义伟于31日当晚发表谈话称:“非常遗憾,深感失望。但作为重视国际法秩序和法制的国家,日本将遵从判决结果。”

        日本共同社的分析文章认为,尽管此次海牙国际法庭判决所涉及的区域仅为南极海域,而日本在西北太平洋开展的“调查捕鲸”活动并非此次诉讼的对象。但鉴于这一判决结果,美国等反对捕鲸的国家很有可能要求日本也停止在西北太平洋海域的捕鲸活动。与此同时,国际社会对捕鲸的态度也必将更趋严厉。在这样的国际舆论环境下,日本即使接受判决,改变调查方法,也不确定在强烈的批判声中停止“调查捕鲸”。日本以远洋大型鲸鱼为目标的捕鲸活动无疑将面临无法继续的严峻危机。

        (本报东京4月7日电 本报驻东京记者 谢宗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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