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雾霾频发,应对雾霾需要强化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全国政协常委、中国气象局副局长宇如聪建议,强化气候可行性论证,进一步加快《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等法规建设步伐。
宇如聪认为,在全球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各种极端天气呈多发态势,重大气象灾害影响越来越严重——一些城市出现渍涝,有些工程建设遭受自然灾害影响。开展城市规划、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有关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一方面能通过分析、评估或者预测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气候条件适宜性、自然灾害风险性以及可能对局地气候环境产生的影响,有效避免或者减轻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遭受气候灾害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利于城镇、重大基础设施的合理均衡布局,避免建设规划不当对气候资源环境造成破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本报记者 杨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