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在文物战线工作了几十年的老人,我高度关注在深化改革过程中,如何处理市场经济与文物保护的关系。
文物保护是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在北京考察工作时指出: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一张名片,传承保护好这份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是首都的职责,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传承历史文脉,处理好城市改造开发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
当前,文物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特别令人揪心的是,国家公布的100多座历史文化名城中,有相当一部分在旧城改造中大拆大建或拆真建假,导致面目全非,名存实亡。
面对这些问题,尽管《文物保护法》的各项规定非常明确,在过去的十年中,文物部门采取了许多措施,但对文物的破坏仍是屡禁不止。究其原因,主要是在利益驱动下,有法不依,违法难究,以权代法情况严重。在这方面最突出的例子就是南京所发生的事件。2006年和2009年南京市两次对老城南历史街区进行大规模拆迁改造,当时的国务院领导两次就此进行批示。此后,南京市制定了相对严格的保护条例和保护规划,但近期南京又违反条例和规划,对历史街区的破坏卷土重来。
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提高历史文物保护水平”,古城保护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做好这项工作,首先要确保《文物保护法》的权威地位,执法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作为一名老文物工作者,我认为,文物保护工作者在学习贯彻《决定》时,应认识到:这句话绝不是说市场决定一切。社会的各个领域都有各自的规律,很多问题是市场决定不了的,所以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绝不是要用市场经济规律取代文物工作规律,而是要更加坚定地遵循体现文物保护自身发展规律的基本原则和方法,研究发展社会主义市场过程中变化了的社会环境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把这些原则和方法具体化,提出更明确、更具体、更具有操作性的新措施。因此,在文物保护的指导思想上绝不是放松、放宽,而是要更加严格,更加严密。各级政府要健全和充实文物机构和干部队伍,树立文物部门的执法权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
文物保护工作只有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才能传承保护好祖先留下的历史文化遗产。(著名文物保护专家 谢辰生)
(本报记者李韵采访整理,人物素描:郭红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