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6日电(记者杨亮)记者16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近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在2017年12月31日前,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记者同时获悉,财政部办公厅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实体书店扶持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对北京、上海、南京、杭州等12个试点城市开展实体书店扶持试点,56家实体书店共计获得9000万元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据了解,目前我国图书销售环节需缴纳13%的增值税,再加上附着在增值税上的城建费、教育附加费、防洪费等接近15%。另外,实体书店的盈利部分还须缴纳25%的所得税。此次,将税收优惠扩大到全行业,将使实体书店的经营成本大大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