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8日电 记者詹媛从科技部获悉,财政部、科技部决定在科技部归口管理的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管理中引入“先实施,后拨款”的后补助机制,并发布了《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规定》。
据了解,“后补助”机制是一种创新的科研经费投入机制,是对现有国家财政科技经费资助方式的有益补充,主要目的是为了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和引导企业按照国家战略和市场需求先行投入开展研发项目。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均可申请相关补助,但申请单位应该具备相应的人、财、物等支撑条件和技术实力,并能够承担相应风险。
“后补助”机制包括三种资助方式: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奖励性后补助、共享服务后补助。这三种资助方式所面向的对象各有不同: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对象主要是那些以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为目标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由科技部发布项目申报指南,企业提出申请;奖励性后补助的对象则是对解决国家急需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公共利益或重大产业技术问题等发挥关键作用的相关原创成果;共享服务后补助主要针对面向社会开展公共服务取得绩效的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
相较于以往的补助方式,“后补助”机制更重视项目成果的价值,并以此作为判断是否通过验收的重要标准,而且在验收环节还会采取用户评价及第三方机构检测等多种验收评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