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此项决定是迄今为止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最强有力的保障措施,必将有力改变以往千方百计动员城市教师支援农村学校工作却收效甚微,农村教师想方设法向城市调动影响稳定,使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困难重重的局面。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上升到了国家战略部署的高度
前几年,有些地方探索城乡教师交流,基本上是属于为官一任的个人决策,领导换届往往就导致交流中断,由于缺乏长期的制度安排使参与城乡交流的当事人也感到尴尬。
近年来,推动城乡教师交流被国家高度重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提出“实行县(区)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2012年6月,教育部颁布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在关于“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部分提出“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义务教育阶段校长和教师,建立合理的校长、教师流动和交流制度,完善鼓励优秀教师和校长到薄弱学校工作的政策措施。新增优秀师资向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可以说,为了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国家各级政府部门不断倡导教师以及校长流动,城市教师下乡支援农村学校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教育政策和制度安排。这次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站位高,整体布局统筹全国城乡发展,为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描绘了美好蓝图,体现了高瞻远瞩的战略思想。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必将成为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的里程碑。
全员双向成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基本特征
以往国家层面没有全员双向的交流轮岗制度,校长教师交流往往都是城市学校“对口支援”农村学校,这实际上很难抑制农村教师的流失。农村教师中确实有些人存在两地分居、城市里的老人需要照料、对农村学校条件艰苦不适应等情况。政府没有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给予解决,当事人不得不靠个人关系,用“走后门”等手段往城里调动。对于这类不规范的做法,群众意见很大。有些县域政府开始采用公开考试的办法从农村教师申请者中选调优秀者进入城市学校工作,以满足部分教师进城的愿望。例如:2007年,浙江省云和县教育局人事科《关于农村教师进城选聘的通知》;2008年,安徽省太湖县教育局《关于暑假教师队伍流动、调配、选聘有关工作的意见》;2009年,陕西省旬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旬阳县公开招录选调教师简章》等,这些做法的共同之处是单向选拔农村教师向城市学校流动,对被选中的老师来说是实现了个人的愿望,对农村学校而言无疑是重大损失。有些地方认识到了这种做法存在的问题,采取了一些补救措施。例如,2006年,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文化教育局《关于教师流动“转会制”的实施意见》,借鉴足球运动员转会的做法,要求接受了农村教师的城市学校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减少农村学校损失。然而各地的做法纯属无奈之举,是苦于没有政策的“尚方宝剑”而采取的临时措施。
交流轮岗是双向的、全员的,是每个教师职业的要求。双向交流轮岗才能真正扶持弱势地区学校和弱势教师,人人都要参与交流轮岗才能保证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育公平。
重视初次配置合理性
以往城乡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的表现之一是过分强调教师资源的二次配置,使得教师初次配置不合理。
通过政府行为、市场手段、慈善捐助等方式,学校获得的用于教育活动的人、财、物、信息等资源,属于第一次配置。而某学校以“对口支援”的形式派出教师支援其他学校,则属于第二次配置。尽管在实践中,二次配置这种形式还存在招聘新教师后,先派到农村学校实践一段时间,把农村学校作为“训练新手”的地方,把“教学名师”留在本校不参与“对口支援”等缺陷,我们不可否认二次配置还是起到了一定积极作用。但是,总体上看,它不是教育资源配置的合理方式。对于政府而言,其责任是力求初次配置到位,而不应该指望第二次配置实现合理和均衡。2012年8月,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强调,“改善教师资源的初次配置,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和志愿者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这是国家重视初次配置教师资源的重要信号。此次《决定》宣布了要彻底消除教育资源配置中的次第歧视,它必将有力推动城乡师资配置的均衡化。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需要科学决策多种举措相配合
为实现城乡教师全员双向交流轮岗的目标,需要科学决策,多种配套措施相结合,扎扎实实推进,细节决定成败。
第一,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需要科学决策其比例和进度。教师队伍数量作为基础数据要准确,而教师数量主要受制于编制数量。教师编制与学校规模,即学生的数量、年级和班级数量、班额、教师周课时总量等变量息息相关,需要科学核算。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还要考虑岗位需求等复杂变量。针对规模较小的农村学校的特殊性还要考虑其对“全科型”教师的需求。当前,农村学校大多不能开足、开齐规定的课程,特别是英语、计算机、音乐、美术、体育教师缺口很大,在城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过程中要加以解决,让农村有歌声、画笔、运动……
城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要有区域总体观念。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不可能是某所学校校长教师全体同时到另外一所学校工作,在县域范围内城乡校际之间要形成一对一、一对多、或者多对一等多种格局。要在保障所有学校正常工作不受很大影响的前提下,制定分批、分阶段(年度)的交流轮岗计划。
第二,要解决交通、住房、子女教育等配套措施。我们调研发现,不少在农村学校工作而住在县城的教师需要乘公交车或者自驾车去上班,每个月的交通支出很大,这无形中降低了生活水平。住房问题也很突出,如果不是家住学校附近的农村籍教师,基本都面临住房问题。有的乡镇在农村校园新建了一些“周转房”,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内提供只适合单身教师短期居住的房间,但这些举措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为了让子女接受更好的教育是农村教师单向往城市流动或者在城市居住的重要原因。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作为新的政策其实施具有挑战性,需要国家各级职能部门科学研究、民主决策提供并落实配套措施和政策,使农村教师能安居乐业,才能真正实现双向流动。
第三,在推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同时,还要与新“学区制”管理和运行模式的建立,清理超大班额、超大学校等基础性工作同步推进,真正回归到“按照教育规律办教育,不是为了经济利益办教育”,科学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正确道路上来。
多样化的教师身份和教师流动也应鼓励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涉及的人员范围是公办学校聘用的在编人员,并不是全体教职员工。当前,一些规模较小的农村学校长期受到编制限制,许多学校还有代课教师。由于生源的不断变化,班级数量也在变化,完全要求是公办教师很难做到及时补充和减员。
各地采取的“临聘教师”实际上是很灵活的对教师缺位的补充。在台湾地区有一种“支持教师”做法,也很有特色。“支持教师”是指具有特定科目、领域专长者,受聘承担紧缺又必要的科目,包括英语及第二外国语、乡土语言、艺术与人文、综合活动,以及其他学校特色课程或经各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科目的教学任务。“支持教师”也必须具备教师资格,同时要按照一定申请和聘任程序与学校签订合同之后才可以上岗。受聘期限一般以学年为一个周期,受聘期间不得转任或兼任其他课程的教学。教学时间每周不超过20课时,在一所学校课时较少时允许到附近学校受聘,承担相同的课程。受聘的“支持教师”按照课时数获得报酬,还有相应的社会保障。这种做法值得借鉴。
为了解决正式交流轮岗刚性体制存在的问题,近年来某些县域采取的乡镇范围内教师“巡回走教”,县域内部教师资源共享等方式,也应该得到鼓励和不断完善。这些尝试提供了一种新思路。还可以探索部分教师不完全隶属于学校的管理体制,比如,有些周课时少的科目的教师以及某些有特殊专长的教师,可以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在县域内部若干学校流动上课。这样的机制摆脱了学校编制较少与教学科目需求教师类别较多的矛盾,有利于提高城乡学校教育质量,也符合“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