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4日电(记者冯蕾)国家发展改革委14日发出通知,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60元和15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降低0.12元和0.13元,调价执行时间为11月14日24时。此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幅度,是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根据11月14日前10个工作日国际市场原油平均价格变化情况计算确定的。10月底以来,受美元走强,以及全球主要炼厂季节性检修原油需求量减少等因素影响,国际市场油价震荡下行,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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