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7日电(记者冯永锋)记者日前从环保部获悉,针对京津冀等地区灰霾严重现象,依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保部门对京津冀等地区提出了更严厉的要求。在污染物排放、能源结构、加强监督、科学应对等方面制定了明确指标。预计到2017年底,京津冀地区细颗粒物浓度要下降25%。
环保部要求京津冀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燃煤电厂、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的防污染设施建设与改造,完成石化企业有机废气综合治理;区域内重点城市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油、柴油;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和老旧车辆。能源结构调整方面,环保部要求京津冀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区域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