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13年09月20日 星期五

    热点思考

    加快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

    作者:李中华 《光明日报》( 2013年09月20日 06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逐步在广大农村建立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小规模家庭经营成为农业生产经营的最主要方式。近些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以及现代农业建设的快速推进,农业经营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相应提高,由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等组成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逐渐开始发挥作用。但是,目前的规模化、组织化程度与现代农业和农业新形势的要求仍然相差较远。因此,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成为新形势下农业发展的迫切要求。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要坚持以农民为主体,细化社会分工,多元化培育经营主体,其重点是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支骨干力量,注重发挥各类主体的比较优势以及对小规模农户的带动作用,形成有规模生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和风险应对能力的市场经营主体。一是鼓励农业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的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作为规模化生产主体,承担着农产品生产尤其是商品生产的功能,以及发挥对小规模农户的示范效应。应注重引导其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增加技术、资本等生产要素投入,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二是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协会,发挥其带动散户、组织大户、对接企业、联结市场的功能,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作用。三是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在“公司+农户”等多种形式的产业化链条中可以发挥引导和带动作用,更多承担农产品加工和市场营销的功能,并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各类生产性服务。四是发展农业产业园区。要通过打造和发挥农业产业园区的产业集聚功能,使之成为农业发展的基地和平台,加快推动传统农业转型升级。

     

        促进农业规模化经营。一是农业规模化经营必须尊重农户意愿。农业规模化经营必须以“确保农户利益,尊重农户的意愿”为前提,创新方式和手段,积极引导、鼓励农民实现规模经营,不可“一刀切”甚至“运动式”发展。二是农业规模化经营必须“适度”。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核心是实现各种生产要素的协同效应,使其发挥各自最大的生产潜力,所以规模经营不能盲目追求“规模”而应注重“度”的把握,审视生产要素的配置是否合理。三是农业规模化经营应当覆盖农业生产的所有环节。农业规模化经营不仅仅是土地集中规模经营,而且应当从农业生产的整个链条来认识农业规模化经营,不仅仅是要创造条件鼓励土地向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流转,而且产前、产后和产中其他重要环节都可以规模化经营。四是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推进应当逐步进行。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发展是一个过程,是建立在工业化、城镇化基础上的逐步的、稳妥的推进,如果没有产业对就业的支撑和城市对人口的容纳,快速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可能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

     

        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不断完善与发展,在发展现代农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农业社会化服务总体水平呈明显上升趋势。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弱、服务领域有欠缺、服务对接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亟待完善机制,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使农民享受到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一是构建全程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应当是全程化的体系,涉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等多个领域,包括农业科技服务、农业生产服务、农业基础设施服务、农村经营管理服务、农村商品流通服务、农村金融服务、农村信息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等多个方面。二是注重公益性服务机构与经营性服务机构相结合。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的构建,不仅要积极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引导经营性组织参与公益性服务,而且也需要强化农业公益性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公益性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三是促进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从农业社会化服务内容来看,无论是供给方还是需求方,都有着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之分,所以不仅要注意信息、法律、科技等专项服务的提升,还要搭建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整合资源建设乡村综合服务社和服务中心,促进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的协调发展。

     

        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人才建设。近几年,我国在新型职业农民培养以及农业高素质人才的引进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需求相比差距还很大。因此,要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人才建设。一是培训新型职业农民。从国家层面制定中长期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规划,出台明确的扶持政策,拿出专项资金,统筹农业、财政、人事等部门力量,开展多种形式农民技术培训,成立农业专家服务指导机构,着重将一批传统农业生产经营者培养成为懂技术、有市场头脑、有较高文化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二是引进外部优秀人才。从政府补贴、社会保障、项目扶持、金融服务、土地流转等方面创新制度,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富有创新精神、专业知识较强的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等扎根农村、投身农业。三是大力发展农业职业教育。以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为抓手,深入实施高素质农业人才培养工程,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行合作,大力发展农业职业教育,积极开展定向委托培养,培养大批农村实用人才、农业管理人才和农业高科技人才。(作者单位:青岛农业大学)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