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1日电(记者殷泓)全国人大常委会气象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30日在京举行,正式启动气象法执法检查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吉炳轩、张宝文等出席会议。在听取了中国气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等部门的汇报后,吉炳轩说,开展气象法执法检查是今年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之一。要把依法提高气象灾害防御保障能力建设、依法进行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依法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和服务体系建设、依法建立双重计划财务保障体制等问题作为检查重点。通过检查,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剖析问题,提出建议,推动气象法的有效实施。
据安排,检查组将分为3个小组,于8月底至9月分赴黑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湖南省、江苏省进行检查,并委托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气象法是我国第一部气象方面的法律,是全社会、全行业依法从事气象活动的行为准则,于200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