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公安部组织开展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谣言专项行动,查处一批网络造谣典型案件。“谣言止于智者,更止于法律”,“秦火火”之流,制造谣言、传播谣言,利用恶俗、恣意炒作牟取暴利,受到法律的严惩,完全是咎由自取。
从查处的案件情况看,当前网络谣言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有组织的网络水军、网络推手、网络公关公司通过发帖、删帖、炒作、造谣,制造社会热点,借机谋取经济利益;二是因个人问题编造谣言,打击报复、发泄私愤;三是一些微博“大V”为博取眼球、赚取粉丝,不辨是非甚至捏造不实信息;四是假借“网络维权反腐”编造谣言并恶意传播。
无论以造谣传谣“闻名”的“秦火火”,还是一手制造传播“非洲牛郎门”的傅学胜,抑或以“爆料炒作”手段获取“封口费”的周禄宝,都不是一夜之间成为网络“大V”的。因此,遏制网络谣言必须建立义务责任明晰的法律制度与长效机制,搭建好“法治三脚架”,启动立法确立“三责”。一是监管之责。比如河南省将建立“河南省互联网信息举报平台”,对突破底线的言行进行依法严肃处理。二是网民之责。建立严格细化的惩罚机制,让“七条底线”成为真正的“高压线”,不给恶意炒作者留下任何后门。三是守土之责。既然“大V”越大越有利可图,网络运营商、网站、网络公司,就要竭尽社会责任,投入成本,对所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
有了稳定的“法治三脚架”,网络环境才有可能长治久安。
(原载千龙网,作者梁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