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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8月26日 星期一

    唐君毅美学观的价值境界

    赵建军 《 光明日报 》( 2013年08月26日   15 版)

        20世纪新儒家代表人物唐君毅先生,不仅在哲学和文化学方面建树非凡,而且对美学也有系统独到的建构。唐君毅先生注重美学价值境界的考量,采取了一种既不同于西方,也不同于传统的研究路径,深入地揭示出美学价值境界的人文底蕴。

        美的价值,即美对于人的意义。美的价值因为体现人的根本诉求,寄托着人对美的价值理想。在中西美学史上,西方美学习惯于以永恒、绝对的抽象准则,框范鲜活的美感和审美现实,近现代以来则片面追求感性刺激,使美的价值沉陷于本能欲望呈现的泥淖;与西方不同,中国自古注重美的精神价值,并以人格追求为美的最高境界。然而,近现代以来,随着西方文化的涌入和民族意识的觉醒,各种各样的价值体系交织、碰撞,使中国传统的审美价值观遭遇严重冲击,甚至面临被西方美学价值观解构的危机。唐君毅先生有感于此,以哲学家的深邃智慧和统揽文化趋势的博大胸怀,提出了独具个性的美学价值观。

        唐君毅认为,美的价值本质上取决于心灵对生命的主宰。心灵主宰生命,既不是放逐生命,让感性和欲望泛滥;也不是给生命预设一个高点,让生命受僵硬理性的制约。唐先生认为,生命在宇宙、自然和社会中有其本然的存在,这个本然的存在,即“心灵”统驭生命的始发点,美的价值境界是一种心灵境界,为此,他用“上天入地”来形容美的价值境界的实现过程。在《中国文化之精神价值》一书中,唐君毅对这种由“中间”端点出发,可上可下的生命实践过程,概括说:“中国文化,实在本源上最为清净,而以一极高明之对于性与天道合一之智慧,极敦厚笃实之‘立地上以承天,承天道以隆人’之德性为基础之文化。吾人如以譬喻之语言之,吾人可谓中国文化精神在本原上,为一直上直下,不使天与任何人,或任何人生文化活动,或地上之万物受委屈者。”不使天、人及万物受委屈者,即儒者的“仁心”。“仁心”使美的价值联系于主体的“善”,首先表现出对一切存在物及其生长权的尊重。通俗讲,即人不因文化、地位及其他附加条件而凌越于“他者”之上。“仁心”处于天、人、宇宙万物之间,本质的状态是谦和笃敬,如此才给一切生命活动以舒展宽敞的空间,使一切生命顺遂本性地生长。唐君毅奠定的“仁心”之善,是美的价值的重要本源,它一方面否定了宇宙神灵、自然意志对人的辖制,另一方面也否定了把“善”视为外在的、感性的衍生物,不无偏颇地对事物特性和规律进行美的价值指认。而“仁心”之善的主体实践,肯定了主体原初状态的虚廓空无及自主性,从这里出发,注入人生实践的价值蕴涵,使美的人文理想在不断的探索努力中递升实现。因而,唐先生所说的“上天下地”,实际上包括生命美存在的所有可能性。从大的方向说,“下地”是向经验世界、知识领域的展开,“上天”则是主体内化境界的展开。两者的协和,可以使生命心灵活动进退自如,从容建立起“九境”转化、递升的价值境界。这“九境”,唐君毅有很详尽的表述,“前三境”为:“万物散殊境,于其中观个体界”“依类成化境,于其中观类界”和“功能序运境,于其中观因果界、目的手段界”;“中三境”为:“感觉互摄境,于此中观心身关系与时空界”“观照凌虚境,于此中观意义界”“道德实践境,于此中观德行界”;“后三境”为:“归向一神境,于其中观神界”“我法二空境,于其中观法界”“天德流行境,又名尽性立命境,于其中观性命界”。唐先生解释说,“九境”的价值意义存在差别,其中前三境以感知世界和“觉他”“知他”为主,通认知万物殊类及存在个体,达到超越实体功利,实现“类化性”价值认同,即为美确定客观的准则、趋势;“中三境”以主体自觉激发记忆、情感和想象,达到凌空凭虚、以主摄客的理想为目的;“后三境”则属于超主客的价值境界,主张生命通达“主客、天人、物我”关系,以超主客的价值视野返归仁心,使生命得到完美的释放与表现。唐先生用哲学的逻辑和语言细致描述了“九境”,由于其中所蕴含的思想,揭示了身心、物我、觉知、性命等美的价值底蕴,体现了美学的人文价值理想,因而它也是关于美学价值境界的精彩绝伦的学术化表述。

        作为一个饱览世界风云、涵咏古今中西文化的现代儒者,唐君毅为美学价值观倾注了充分的人文本体关怀。他认为,心灵对生命的价值升华,既要立足于世界文化的大势,使生命价值与文化价值统一起来,创造出流溢生命之光的美;另一方面,文化的构成不同,价值观也不同,对不同文化还要有正确的吸收态度,以便在实践过程中能够辩证施用,序运成化,使美的价值境界臻至完满。为此,唐君毅先生特别强调如下观点:

        第一,唐君毅认为,美的价值境界具有特殊性,它不同于功利和物质境界,除了积极进取的价值追求之外,也希求符合人性的宽舒平缓的境界。对这个境界,唐先生用了寻常似乎带有贬义的“消极”一词。他说:“栖栖皇皇是一种积极的情志,归去来兮则为一消极之情志。向一境界而欣之趣之,是一种积极之情志。超拔旧境而淡焉若忘,是一种消极之情志”(《文学意识之本性》)。这段话是在一篇讨论文学的文章中说的,类似的表述在唐先生的著作中随处可见,表明唐先生对所谓“消极”的认识,是作为显现人生“积极”之“无限性”一面来看的,因而,消极不但不懒散,不颓废,而且更体现沉咏、思味,它是生命内心与存在之根的一种衔接、晤对,是人的心本体对有限世界超拔的体现。唐先生对“消极”的价值肯定,体现了他对人生艺术化、文化化的价值体认。他特别赞赏中国文学比西方文学更有“人情”“人性”韵味,认为中国文学擅长表现“理趣、情致和神韵”,“其价值正在使人必须随时停下,加以玩味吟咏,因而随处可使藏焉、修焉、息焉、游焉,而精神得一安顿归宿之所”(《中国文化之精神价值》)。

        第二,唐君毅辩证地看待美的价值判断与道德实践的关系。他认为,从人的类存在和个体存在角度讲,道德实践都是生命价值实践的根本。但道德价值不能理解为局部的、片面的行为规范,把道德理解为某一抽象的品质或特性,其实道德主要是关乎人伦价值关系的,因而,只要符合人伦价值关系的和谐、完善,自我、类的道德实践就有其美的价值意蕴,是以善的形式表达的美的价值境界。唐先生认为,伦理上的价值判断,如果是仅仅针对局部的、个别的问题,其“善”的效力是十分有限的,因而其美的价值意蕴也受到相应局限。但若是伦理的价值判断超拔了个别对象,变成一种指向生命普遍存在的价值体验和态度,则善与“美”的勾连是根本的和内在的,一旦如此,我们寻常对于假、丑、恶的认识,也要转换视角来进行体验和认识,要从符合世界发展趋势的价值理想境界出发,尽可能肯定伦理价值实践的美感现实,辩证汲取伦理价值的丰富意蕴,以使美的价值在真正体现其“无对性、虚灵性、涵盖性和主宰性”的本性时,也能够实现价值境界的“超拔”和“升华”效果!

        其三,唐君毅认为,文字符号可以增益、强化美的价值境界的呈现。他认为,从本性上讲,文字语言与美、善并无必然联系,语言文字的价值意义是人给定的。但文字符号一旦置入美的价值关系中,便超越了一般的物质世界和知识世界,具有了只属于美的价值逻辑因果关系。美的价值逻辑因果关系是因果互涵的,不同于事物、存在的因果逻辑是前后相序,先因后果的。因果互涵体现生命要求,因此,人运用文字符号,不是要为文字符号确定美的价值含义,而是要借助它来凸显人的生命价值要求,使人更方便进行生命的“感而遂通”。这样,文字符号,包括我们今天所面对的新媒体和数字化手段,它们的“功能”特性,只有从人的价值关联角度体认,才能转化为主体性的、生命表现的手段、载体,也只有如此,人的美的价值境界就不仅仅是一种深层理蕴的沟通,它还有表现性的介质和手段层面,以和深层的理蕴形成一种“循环互待”的价值互映关系。唐先生认为,不论现在还是未来,人都可以利用一切物质、手段、技术、信息来为人服务,美的价值境界是人主动、自觉、自由的价值创造和表现的境界,美的价值世界的真正主宰者是人!

        总之,唐君毅以新儒家的“仁心”立场,涵摄中西学术,表达了系统而独特的美学价值观。唐先生对美的价值境界的理解,灌注了浓郁的人文意识和现代意识,是对中国美学的生命精神及其文化肌理的独特发掘与贡献。当代美学应该汲取唐先生的美学思想资源,提振民族心魂,推动新人文价值境界的确立与发展,达到如唐先生在《生命存在与心灵境界》中所言:“使志气充塞于声音,性情周运于形象,精神充沛乎文字,以昭宇宙之神奇,人生之哀乐,历史文化世界之壮采,人格世界之庄严与神圣!”(作者单位:江南大学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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