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12日电 记者邓晖12日从教育部获悉,8月12日至23日,中国人民大学、东南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6所高校章程核准稿通过教育部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网上留言(教育部门户网站)和来函(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法制办公室,邮编100816)等形式,具名提出意见建议。
据介绍,自2012年1月1日《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以来,高校章程工作就被视作推进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实践,致力推动高等学校以章程建设为核心实施整体改革;同时,规范高校章程制定、程序核准,使其具备应有的法律效力。此次以公开征求意见的6所大学为首批提请教育部核准的高校,标志着该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