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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8月12日 星期一

    《春秋》与殷墟甲骨文

    刘 源 《 光明日报 》( 2013年08月12日   15 版)

        《诗》《书》《礼》《易》《春秋》是我国现存最古老的文献,记载着商周两代的重大事件、典章制度、诗歌礼仪、社会生活,堪称华夏民族的“圣经”,汉唐以来被儒家奉为经典。其中,《春秋》是东周时代的鲁史,也是我国保存至今的第一部史书。自战国至清代,学者一直为《春秋》及其三传(《左氏》《公羊》《谷梁》)作注疏,训诂字句,阐释义理。今天,解读、研究《春秋》仍是一项很有意义的学术工作,要在前人成果基础上更进一步,需充分利用出土文献材料,特别应加强殷墟甲骨文与《春秋》的对读和互训。过去治《春秋》的学者没有注意这一方法,治甲骨的学者虽偶引《春秋》《左传》与卜辞互证,亦未专门论及春秋与殷代史官记事笔法基本一致的问题。故笔者不揣谫陋,略述如下,请方家指正。

        《春秋》与殷墟卜辞的文字之所以多有相同、近似之处,是因为周代王室及诸侯史官大多出身于原殷人史官家族,继承并沿用了殷代以来的传统记事笔法。周人文化本较落后,克商前就受到殷文化很大影响;克商后,周人为统治国家及建立礼乐制度的需要,很重视掌握着文字、礼仪且谙熟治乱、成败的殷人史官,积极加以任用。在周初此种历史背景下,殷人史官家族遂纷纷效力于周王室及其贵族。如微史家族前来投奔武王,被周公安置于周原,世代供职于王室;属于同一家族的作册令、作册大分别臣属于位高权重的周公、召公家族。鲁侯是周公家族的分支,拥有殷人史官,是不难理解的。据《左传》定公四年的记载,周初封鲁,除赐给鲁侯以人民(即“殷民六族”)、土地、官员、礼器、典册,还有祝宗卜史。(祝宗卜史的职掌相近,卜史往往不分,学者或通称之为史官。)据此,书写《春秋》的鲁太史应是旧有殷人史官的后裔,且世守其职。

        殷人史官记事,其遣词用字有较为固定的形式。我们今日已无法看到殷代用毛笔书写的竹简木牍,但仍可从甲骨刻辞、青铜器铭文等出土文献中窥见当时卜史行文的传统笔法。特别是殷墟出土的15万片有字甲骨(据胡厚宣先生统计数据),直接反映了殷人史官的记述习惯、政治观念和鬼神思想。殷墟甲骨文中的绝大多数材料是卜辞,即占卜记录,但包含鬼神、祭祀、战争、农业、田猎、天象、疾病、历法等丰富内容,涉及当时社会中王室、贵族、平民和奴隶等各个阶层。经过百余年的研究,学者已从殷墟甲骨文中归纳出众多辞例。这些辞例对考释文字、训诂词句颇为重要。如20世纪初甲骨学甫一起步,孙诒让即据卜辞辞例释出“贞”字,但亦因相关辞例不足,导致他将“王”字误释为“立”。又如学者经过阅读大量卜辞,得知“我受年”“帝授我祐”等常见内容中的“我”指商王室而言,并非是商王自称。我们认识殷人史官的笔法,就主要根据殷墟甲骨文的辞例。

        史官父子世袭,其记事方式也代代传承。直至春秋,诸侯太史的笔法仍保持着较多传统特点。我们对读殷墟甲骨文与《春秋》,会看到二者文字有不少相同之处。这里暂举数例说明。

        《春秋》僖公二十六年及文公十五年皆书“齐人侵我西鄙”、文公七年书“狄侵我西鄙”、襄公十四年书“莒人侵我东鄙”。其中“某侵我某鄙”的记述方式,早已见于殷墟甲骨文,如罗振玉旧藏一版大骨(即《殷虚书契菁华》第一片,《合集》6057,现藏国家博物馆),其上契刻宾组大字卜辞,有“沚戛告曰:土方征于我东鄙,二邑,方亦侵我西鄙田”的记载。上述诸例中的我均指我方,在《春秋》中指鲁,在殷墟卜辞中指沚戛的属地;鄙是边地,鄙中有邑,小邑规模略同于村落。《春秋》虽未见殷墟甲骨中“某征我”的辞例,但与之相近的“某伐我”“某伐我某鄙”之类记载史不绝书,如庄公十九年“齐人、宋人、陈人伐我西鄙”、僖公二十六年“齐人伐我北鄙”、文公十四年“邾人伐我南鄙”、襄公八年“莒侯伐我东鄙”等,此类文字与殷墟卜辞相比,笔法也基本一致。饶宗颐先生在其名著《殷代贞卜人物通考》(164页)中已提到这一点。

        史官言征,是说大举攻伐,言侵,是说军事行动隐蔽。《左传》庄公二十九年传例云:“凡师,有钟鼓曰伐,无曰侵,轻曰袭。”与殷墟卜辞反映的侵、伐规模基本相当:商王武丁“伐”敌对方国,出兵人数一般是三千人(《英藏》558、559)或五千人(《合集》6409、6539),多者则可达到一万三千(《英藏》150“登妇好三千登旅万);而“侵”的规模相对较小,如方一次入侵,被侵犯的只有七十五人(《合集》6057正)。从殷至春秋,史官言伐,均不分内外,也是传统笔法。殷墟卜辞中屡见商王武丁“伐土方”“伐方”“伐下危”“伐召方”,是自内向外;帝辛时“遇人方伐东国”(《辑佚》690)、“遇盂方率伐西国”(《合补》11242),是从外而来。西周金文中的“唯王命明公遣三族伐东国”(鲁侯簋,《集成》4029,成王世)、“唯周公于征伐东夷”(方鼎,《集成》2739,成王世)、“唯王命南宫伐反虎方之年”(中方鼎、《集成》2751、2752,昭王世),是自内向外;而“淮夷敢伐内国”(彔卣,《集成》5420,穆王世)、“噩侯驭方率南淮夷、东夷广伐东国、南国”(禹鼎,《集成》2833,厉王世),是由外而来。《春秋》虽无“我”向外征伐之例,但《左传》襄公十一年载郑卿子展有“我伐宋”之语,可为佐证。

        《春秋》记载天象、物候的文字也延续了殷代史官的笔法。如庄公三十一年“冬,不雨”、僖公二年“冬,十月,不雨”、僖公三年“六月,雨”等例中“雨”“不雨”的简单记录,在殷墟卜辞中也很普遍,两相比较,完全一致。《春秋》记载日食30余次,皆用“日有食之”,殷墟卜辞记载日食、月食,亦用“日有食”“月有食”“日月有食”,基本一致。桓公元年、襄公二十四年记载洪水用“大水”,殷墟卜辞亦有同例,如“今秋禾不遘大水”(《合集》33351),《左传》桓公元年传例说“凡平原出水为大水”,用来训诂卜辞亦较恰当。宣公十六年记载农业丰收用“大有年”,所谓“有年”的说法,也是继承自殷代史官,殷墟卜辞常见“受有年”,其例甚多,此不烦举。此外,彭邦炯先生认为殷墟甲骨文中的“(秋)”即《春秋》所记的“螽”,指蝗虫成灾,也可参考。

        《春秋》中还有一些语句与殷墟卜辞的内容不完全相同,但其中关键字、词的用法一致,读者很容易看出其中的联系。如僖公二十年书“新作南门”、定公二年书“新作雉门及两观”,“作”的意思是建造;殷墟卜辞中作也有此用法,典型者如“王作邑”(《合集》14201)。如僖公二十六年书“公以楚师伐齐”,以是率领之义,传例说“凡师能左右之曰以”,以字的此种用法,殷墟卜辞中也经常可见,如王命贵族以众伐敌方(《合集》28、31976),以众垦田(《合集》31970)之例,都是甲骨学者熟悉的例子。此外,《春秋》常书“公至自某地”,隐公二年有“公至自唐”,哀公十年有“公至自伐齐”,“至自”的说法,也很容易使人想到商代语言,如殷墟卜辞曰“有至自东”(《合集》3183)、“其先行至自戉”及“其先戉至自行”(行与戉都是地名,《合集》4276、《天理》149,蔡哲茂先生缀)。上述《春秋》与殷墟卜辞中常见字、习语的用法相同,也是史官家族世代授受,笔法相承的结果。

        《左传》比《春秋》晚出,成书于战国早期,系参考多种诸侯史书综合而成,其中夹杂着不少孔丘曰、君子曰等评论的话,整体上看是解说《春秋》的书。《左传》利用的原始文献,有不少源自诸侯太史,故《左传》文字及其反映的礼仪制度也可与殷墟甲骨文相互对照。如《左传》昭公十八年:“七月,郑子产为火故,大为社,祓禳于四方,振除火灾,礼也。”记载郑国通过祭祀四方神和土地神来祛除灾祸。这种鬼神观念及祭祀礼仪,其源头在殷代,殷墟卜辞中经常见到“方社并祭”及“宁于四方”“宁某灾疫于四方”(如宁风、宁疾)的材料即为明证,陈梦家、于省吾先生对此已有论述。最近周公庙遗址发现了“宁风于四方”的西周卜甲刻辞,更能说明四方神、土地神崇拜,从殷、西周至春秋,没有中断。又如《左传》昭公五年:“日之数十,故有十时,……日上其中,食日为二,旦日为三……”谈及当时的纪时制度,其中旦日、食日、日中(中日)几个具体的时称,都见于殷墟卜辞。我们目前已了解殷人的纪时制度:旦为清晨、食日是上午的一段时间,日中是中午。常玉芝先生在《商代历法研究》一书中已指出:学者如联系甲骨文材料,即可避免对《左传》中时称的误解。据上面两例,《左传》因系战国初期人编纂,其文笔与殷墟甲骨文相比,已不像鲁太史所书《春秋》那样有较高的一致性,但殷周史官的记述传统仍隐约可见,反映春秋时期华夏诸族仍保留与继承着一些殷代的制度。

        上文不惮冗烦,举了一些《春秋》《左传》与殷墟甲骨文能够相互对照研究的例子,目的在于抛砖引玉,希望今后学者研治《春秋》时能够重视、参考出土文献,特别是要多利用殷墟甲骨文材料。另一方面,甲骨学者虽然在论著中经常征引先秦经典,但很少论述《春秋》与殷墟卜辞笔法的相似性和二者之间的联系。事实上,《春秋》及训诂其中重要字词的《左传》传例,亦有助于甲骨文字的考释和解读。仅以释读战争类卜辞而言,《春秋》中“围”、“执”、“灭”、“取”等记述战争的常用字,及《左传》庄公十一年传例“凡师,敌未陈曰败某师,皆陈曰战,大崩曰败绩,得儁曰克,覆而败之曰取某师,京师败曰王师败绩于某”,均是颇有启示性的线索。

        《春秋》与殷墟卜辞笔法的一致,反映商周史官记事传统的延续,可进一步否定所谓孔子作《春秋》或修《春秋》的说法。过去,杨伯峻等学者已指出《春秋》是历代鲁太史的手笔。现在对比甲骨卜辞可知,《春秋》记事简洁,与殷代史官文字相近,确实只能是世守其职的鲁太史所写。故春秋笔法、春秋大义,实质上反映的也是商周史官的传统记述原则与政治观念,并非孔子所创造。从这个角度看,胡适《说儒》一文将儒家思想与殷遗民、殷礼联系起来,不无道理。

        商周以来的史官传统也有裨于思考诸子是否出于王官的问题。在殷代与西周,文字、历法、礼仪主要掌握在以史官为核心的祝宗卜史阶层,诗歌、乐舞也主要由贵族来学习和欣赏,这个传统一直延续到春秋。至春秋末年,一些诸侯公室及卿大夫家族相继倾覆,史官离散,贵族子弟降在皂隶,典籍、知识遂传播到民间,士人阶层的文化得以提升。故讨论诸子与王官之学的关系,似不必拘泥于辨析某一家出于某王官的细节,而应认识到殷代以来史官群体在知识文化方面的世代传承和积累,是春秋末年至战国时代诸子思想生长、繁荣的沃土。故不能简单否认诸子出于王官的传统说法。

        最后要说的是,《春秋》虽然反映了商周史官的传统笔法,但也有不同于殷代、西周史官的记述体例。如其记事,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四季),以时系年,既不同于殷墟卜辞中记录年、月、日三要素的方法,也不同于西周金文中记录年、月、月相、日四要素的方法,很可能是春秋史官的发明。故今后研究《春秋》,除了考察与殷卜辞、殷周金文的传承与相似性外,也要发现其不同之处,探讨其中存在差异的原因。(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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