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把“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作为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要抓好的重要任务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进一步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应健全集“以制度制约权力、以权力制约权力、以监督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等为一体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
以制度制约权力是基础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必须坚持以制度制约权力,确保权力在制度的范围内良性运行。
要健全制度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制度建设领域不断拓宽,制度建设成效不断显现。但也应清醒地看到,有些制度存在着不足、漏洞和缺陷,有些制度已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要结合实际,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夯实以制度制约权力的基础,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要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础上,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及时完善、修订、废止有关制度,建立健全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党和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特别注重以制度规范党内民主权利、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等各自的领域和作用范围,防止权力过分集中。要完善党务、政务、司法等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
要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以制度制约权力,必须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做到执行制度不走样、维护制度不变通、违反制度必惩处。要通过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制度教育,使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领会制度精神、熟悉制度内容、增强制度意识,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观念,增强带头学习制度、真正相信制度、严格遵守制度、自觉维护制度、模范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制度运行监控机制,形成各方面监督制度运行的合力,确保制度在阳光下运行,有效防止有制不依、胡作非为行为。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的组织领导,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改变在制度执行上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以讲话贯彻讲话的做法,对违反规章制度情况较轻者严肃批评教育并予以纠正,对违反党纪、触犯国法造成严重后果者要严格执纪执法追究责任。
以权力制约权力是核心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必须坚持以权力制约权力,严密防范权力的主体既是决策者,又是组织实施者,还是监督管理者。
要科学划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科学划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不但能够有效地消减一些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重要部门尤其是“一把手”的权力,还可以铲断权力运行链条,使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制约,有效遏制腐败。同时,还能有效解决党和国家机关职能交叉与扯皮、部门分割、资源分散与浪费、整体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低下等问题。因此,要通过严密设计,推动党和国家机关大部门体制改革,科学设置决策部门、执行部门和监督部门,科学划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使其分归互不隶属的不同部门,并制定相应的程序使之能够既相互协调配合又相互牵制,从而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
要科学规范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科学分权固然可以克服权力难以受到有效监督的难题,但也有可能带来权力协调困难的问题,从而导致权力运行效率下降。因此,要严格划分不同权力的使用边界,加强对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规范和限制,明确执行权对决策权负责,决策权、执行权都必须无条件地接受监督权的监督,确保各种权力运行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要把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行使通过法律和规章确定下来,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各种权力。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各种权力运行规范、有序,使决策更加科学、执行更加高效、监督更加有力,从而有效防止因权力过分集中而滋生腐败。
以监督制约权力是关键
当前一些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重要部门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发生腐败的概率比较大,一个关键的原因在于对他们手中掌握的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尤其是缺乏来自权力结构外部的监督。因此,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必须坚持以监督制约权力。
要强化监督意识。要强化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意识,既要努力克服不能监督、不敢监督的心态,依法依规履行监督权力,又要克服不必监督、怕权力受损的心态,主动把自己置于各方面的依法监督之下。要强化国家专门机关、民主党派和社会等各方面的监督意识,引导各方面积极参与监督。总之,要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监督意识,使人民认识到权力腐败不仅危及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也与自己息息相关,努力营造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良好氛围。同时,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正确对待和处理各方面的监督意见,增强各方面监督的信心,鼓励和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关心、支持和参与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要建立健全立体的、多维的权力监督体系。要努力营造平等公开的监督环境,除党纪国法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以外,其他一切信息都应当及时、准确、充分地向社会公开,使监督者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能够实施民主监督。要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对其权力的行使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程监督。要健全监督网络,形成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为主体的全方位的权力监督格局,保证权力在制度化、法制化的框架内运行。要整合权力监督力量,使各方面的监督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补充,从而汇聚起强大的监督力量。
以权利制约权力是保证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因此,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必须坚持以权利制约权力。
要增强人民的权利意识,提高维护和行使自身权利的能力。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的权利意识,提高其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能力。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民主权利的基本内涵、精神实质和现实意义,以及保障这些民主权利实现的具体法律法规和方式途径。要引导广大人民学法、懂法、信法、用法,使人民能够自发自觉地按照法律规定、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和行使民主权利。要增强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民主意识,使其自觉带头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尊重和维护人民的民主权利。
要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依法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是实现以权利制约权力的基础。要依法推进信息公开,保障广大人民能够有效获取和利用党和国家机关掌握的信息,形成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良好局面。要加强法律和制度建设,保障人民依法通过协商、座谈会、听证会以及批评、建议等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要强化法律执行,保障人民所依法享有的民主权利,促进人民与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相互了解,实现和保障社会公平。要推进监督法制建设,规范和保障人民监督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的权利,促使权力运行合法、有序。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