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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3年05月28日 星期二

    超概算投资、多计工程款、违规分包等问题突出

    审计署公告5条高速公路竣工财务审计情况

    《 光明日报 》( 2013年05月28日   10 版)

        本报北京5月27日电(记者何平) 审计署今天连续发布了5个公告,公布了“包头至茂名高速公路安康至毛坝段(简称安毛高速)”、“同江至三亚高速公路广州绕城公路南段(简称广州南二环高速)”、“同江至三亚高速公路长春至珲春支线江密峰至珲春段(简称江珲高速)”、“重庆至长沙高速公路彭水至黔江段(简称黔彭高速)”和“泉州至南宁高速公路石城至吉安段(简称石吉高速)”的竣工财务决算草案审计结果。

        此次被审计的5条高速公路总长为743.86公里,批复概算总投资为439.94亿元,竣工财务决算草案总金额为469.23亿元。审计发现,在上述5条高速公路建设中,超概算投资、多计工程款、违规分包等问题突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违法违规和损失浪费金额仍然动辄数以亿计,暴露出项目业主和参建单位在资金使用和工程管理方面存在不少问题。

        概算执行方面,个别项目存在超概算投资的问题——审计发现,安毛高速批复概算投资77.03亿元,竣工财务决算草案金额108.54亿元,超出批复概算31.51亿元。造成投资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初步设计深度不够,桥梁隧道设计变更较多,以及超规模建设高速公路服务区房建工程等。

        工程价款结算方面,部分项目存在多结算工程价款的问题——审计发现,2010年9月建成通车的黔彭高速,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在与44家施工单位结算时,多结算工程价款1.02亿元。

        建设资金使用方面,个别项目存在挤占挪用建设资金以及施工单位对票据审核不严、用假发票作为财务凭证入账的问题——审计发现,黔彭高速12家施工单位对票据审核不严,作为财务凭证报账的发票中,有7821.17万元假发票;石吉高速的8家施工单位,有1001.37万元假发票作为财务凭证报账。

        招投标和物资采购管理方面,个别项目存在设计、施工及部分物资采购未公开招标的问题——审计发现,江珲高速166个施工、设计、监理、采购合同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高达20多亿元;广州南二环高速62个项目未公开招标,涉及2.53亿元,同时,由于对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把关不严,使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并中标,涉及金额1.17亿元;黔彭高速184个项目未公开招标,涉及1.44亿元;石吉高速44个项目未公开招标,涉及1.58亿元。

        有关地方政府和参建单位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审计发现的问题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对多结算工程价款的问题,已扣减多结算的工程价款,并相应调整决算及交付使用资产价值;对违规转分包和使用假发票入账等问题,也进行了整改。同时,部分地方政府还就审计发现的问题专门出台了相关规定,以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建设招投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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