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形势仍不容乐观,一是案件高发频发;二是涉及面广,非法集资案件涉及全国大部分地市,涉及农业、林业、房地产、教育、商品流通等行业领域,现在正蔓延至科技环保、股权投资等领域。”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负责人杜金富,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有关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说。
国新办4月2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负责人杜金富、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刘张君、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苗有水、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刘文玺介绍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非法集资形式多样,手段隐蔽。”杜金富介绍,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宣传造势、请名人代言等是非法集资的常用手段。非法集资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干扰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已成为激化矛盾、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问题。
苗有水表示,自2011年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至今,全国法院一共受理非法集资犯罪案件4293件,结案3552件,4170名犯罪分子被判处刑罚。
“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工作任务,要标本兼治。”杜金富认为,一方面要靠严厉打击;另一方面要加强防范,强化日常监测预警,特别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实现关口前移、打早打小;要通过宣传教育,使社会公众形成“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理念,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逐步消除非法集资滋生的土壤。(本报记者 王昊魁 杨 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