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9日电(记者张蕾)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与外语中文译写规范部际联席会议专家委员会今天联合发布:将PM2.5的中文定名为“细颗粒物”,并向社会各界推荐使用。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副主任刘青表示,定名为“细颗粒物”,也体现出国际性与习惯性的特点。据悉,1994年美国环境保护署将“可吸入颗粒物”(inhalable particles,记作PM10)划分为“粗颗粒”(coarse particles)和“细颗粒”(fine particles),“细颗粒”被记为PM2.5。我国2012年2月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将粒径≤2.5微米的颗粒物也称为“细颗粒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