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县小朱庄村的水污染事件暴露的问题,应当引起政府管理者对人们居住环境的高度关注和政府职能的深刻反思。由于发展阶段的局限,改革开放开始以后的较长时期里,经济建设一直是政府的职能重心。在经济快速崛起的同时,由于在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理念、政策、实践上的一些顾此失彼的偏差,使我国在享受经济成果的同时,也在为由此带来的生态环境恶化付出巨大代价。
环境问题不能等闲视之
小朱庄村遭遇的喝水危机只是一个缩影。根据国土资源部的调查,在进入本世纪的最初三年中,尚有超过60%的地下水源达到1-3类良好以上标准。而到2010年前后,属于4-5类轻度和中度以上污染的水源却占到了近74%。这两个数字的颠覆竟然只用了不到十年时间。2011年,全国城市55%的地下水是较差和极差的水质,在农村约有3.6亿人喝不上符合标准的饮用水。按照环保部所说,我国大面积江河湖泊和近海水域以及野生动物和人体中近年来检测出多种化学物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日益积累加剧着生态环境危机,致使空气、食品、饮水严重污染,成为威胁我国居民生存安全的尖锐问题。
“经济增长与环境损失并存”的局面,已经成为对中国执政者和政府管理者的严峻挑战。它不仅是一个健康和环境问题,也不仅是一个经济与社会问题,而且还是一个事关国家形象和政府公信力的政治问题,不能等闲视之。
在实践中没有完成的转变
导致生态环境恶化的原因带有持续性。这意味这些原因不仅在过去存在,而且今天依然存在。在政府职能定位层面上,尽管中央已经注意到要全面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科学发展,强调在搞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强调要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转变;强调要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但在一些地方领导的实践中并没有完成根本性转变。
在有的领导者的认识中,经济增长几乎就是政府职能的全部,为此目的,任何牺牲都可以在所不惜。这是迄今为止很难撼动的深层障碍。官员政绩观念仍然是“经济发展出政绩”。职能转变上的不彻底,维护的是经济职能的刚性。虽然“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从2008年开始就进入政府高层决策者的视野,但强国富民的强烈愿望成为经济增长的持续压力,GDP自然就延续着根本标准的地位,无论这些年考核体系在表面上怎样变换内容,但决定政府官员前途的并不是“绿色生态”,GDP依然是从上到下各级官员无法放弃的政绩观。
处于建设中的问责制本来就弹性有余,也表现在面对GDP数字与环境保护的矛盾。在污染造成的人民生命健康巨大损失面前,一些地方政府仍然遮掩搪塞,为无良企业遮风挡雨和“保驾护航”。在这类监管失职事件中,最常见者不过是责任者为求他日复出而暂避风头的“道歉”和“免职”,承担相应补偿责任和法律责任者并不多见。
使命如何转化成管理行动
刚刚结束的十八大在科学发展观基础上进一步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五大建设”目标之一,说明领导者对“经济增长与环境损失并存”的严重问题已经建立起清醒认识,并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执政使命。
如果要使这种使命转化为有效的管理行动,就要求管理者按照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履行职责。尤其对于地方而言,与服务型政府相关的职能决不是宏大叙事和标语口号,而是与广大民众息息相关的日常环境营造,尤其是每个人须臾不能离开的油盐酱醋茶和吃喝穿住行,以及关乎所有人生命健康的空气质量和居住环境,理应列为政府基本职责范畴,使人们的基本生存安全受到政府最起码的看守维护。不是以人为本的经济增长,不是有益于人的发展的经济发展,最终是毫无意义的。
针对生态环境的短板现状,需要对政府及其官员的政绩标准作实质性调整。GDP只能是其中一个方面,而生态环境则是不可缺少的另一方面,在官员政绩体系中一定要确立其刚性地位。
生态政绩观在管理实践中的体现,既包括以人为本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指标,又包括与经济发展速度相适应的环境生态保护投入;既包括科学合理的法律规范体系,又包括严格有效的执法监督体系;既包括对失职渎职官员的依法惩处,又包括对做出生态政绩官员的充分激励。
确立生态政绩观还要对生态环境管理职责体系进行合理归并与整合。生态环境管理一直存在多部门介入和职责交叉分散问题,严重影响效率与权威。应参照食品药品监管职能梳理与整合的类似做法,对水资源和大气环境的多头管理,采取同样的改革措施,建立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生态环境职能体系。这是为人民营造良好生活环境、克服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短板、建设我国生态文明的必由之路。
(作者系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学部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