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3日电 记者冯蕾日前从国家发改委获悉,我国电子招标投标的第一件部门规章——《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将自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对推动招标投标运行机制变革意义重大。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与传统招投标相比,电子招标投标在提高采购透明度,节约资源和交易成本,利用技术手段解决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串通投标、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等突出问题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办法》对电子招标投标监管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一是通过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规定社会公众、市场主体免费注册登录和获取依法公开的招标投标信息。二是通过信息集成分析提高监管效果。利用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整合优势,分析预警和有效防范串标等违法行为。三是发挥信用机制奖优惩劣作用。规定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依法发布有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理决定、相关市场主体业绩和信用情况,鼓励公布合同履行情况。四是明确在线监管载体和要求。规定监督部门依法设置行政监督平台并公布行政监督的职责权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应当为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提供通道、交互信息、为监督部门登录使用平台提供必要条件,实现对电子招标投标在线监管。
此外,《办法》提出,将推动监督部门开展在线监督,以招标投标监管的电子化带动招标投标交易的电子化。培育招标代理机构等第三方建设运营交易平台。鼓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利用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招标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