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是‘牵一发,动全身’的大系统工程。”首次担任全国政协委员的海南省儋州市副市长郑钢认为,这需要对社会发展理念、发展目标、发展方式、发展评价体系、行政体制、社会管理制度等方面都进行相应的改造和调整。为此,他建议在我国设置一个省级、两个地市级,共三个生态环境建设特别行政区,由中央直辖管理。国务院相关部门牵头,聘请国内外有关专家,按照法定程序编制生态环境建设特别行政区的发展纲要和总体规划,并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探索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途径。
(本报记者 龚亮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