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胡竹峰的散文集《衣饭书》,不仅能感受到他闲云野鹤般的情致,还能读出他对朴素生活的坚守和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敬畏。
没有头头是道谈文化,没有口口声声讲艺术,但在胡竹峰的文心里,流淌着古典文学的血液,字里行间表现出一个年轻作家难得的沉稳与练达。他写清炒芥蓝:“上桌,眼前一绿,忽然觉得自己年轻不少。芥蓝脆生生躺在盘子里,白的瓷,白处极白,绿的菜,绿处极绿。白托着绿,绿衬着白,一段世俗生活便绝世独立地走来。”这不是无病呻吟的风雅,而是对简朴生活的认同和向往。《衣饭书》中倡导的朴素自然的生活理念和那种崇尚奢侈、肆意挥霍,吃喝讲排场,甚至把餐桌上的浪费也当成炫耀的资本等扭曲的生活观念,形成鲜明比照。在胡竹峰看来,作家如果被奢靡生活所左右,那文学可能也是病态的。
有时候,人在朴素的生活状态中,才会领略到文学的健康之美。胡竹峰的散文,用质朴的生活与文字,阐释简朴生活带来的快乐。他写朋友送的笋干:“这是老家野生水竹的笋。一段段成丝条状,密封在塑料袋里。唯恐易尽,烧过一次笋干炒肉,便藏了起来。很多年前,我抽过水竹笋,回家后剥出笋肉,在开水里焯熟,再切成丝,放在竹匾里晒。晒成金黄的颜色,一斤仅余二两。”胡竹峰的散文充满人间的烟火气,正如《衣饭书》书名所言,人生在世,每天都要穿衣吃饭,文学就是衣饭。胡辣汤、烩面、泡馍、汤饭,这些老百姓每天的家常吃食,在他的笔下,有了别样的味道。全国各地的小吃,胡竹峰都乐于品尝,也算是“吃货”一个,但他吃的,是文化味。在他看来,小吃的小,是外形的巧,也是体积的小;小吃的吃,是名词一食,也是味道一绝。他写道:“和南方相比,北方的小吃,历史到底悠久些,像西安的羊肉泡馍、锅盔,至今还散发着秦汉的古意;而开封、洛阳的许多小吃,也颇有唐宋遗制。想象摆在我们面前热气腾腾的点心,白居易吃过,欧阳修吃过,王安石也吃过,感觉上便油然生出几分风雅。尽管时间让我们和故人不能谋面,但小吃却让我们和他们口味相连。”
《衣饭书》中收录的文章,大部分记录的是胡竹峰乡村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路过一片山林,看到一匹老马,闻到花草的芬芳,刮过一阵狂风,或者看到飘扬的雪花,听到滴滴答答的雨点声,喝上一碗沁人心扉的清茶,他心中常会泛起涟漪,随手写成一篇篇或长或短的散文。他对生活细致入微的观察,体现出人与自然之间的真诚、善意和美好。在《山林》一文中,对乡村原生态的自然描摹,直接引发我对乡村社会的神思。“一过雨水,乡村的黎明几乎是被鸟儿唤醒的。一只八哥在树林里唱胡编乱凑的歌,一只喜鹊在觅食的间隙,跑到电线杆上叽叽喳喳叫上几嗓子。山鸡挥舞着常常的尾羽跃过山场,还不忘沙哑悠长的说话,翠鸟在山谷对水而鸣,锦鸡在土坡仰天长歌,麻雀在杉树林蹦来蹦去,发出碎碎的声音。”这样的描写,充满款款的自然温情,表达着他对自然浑厚的爱意。
读完《衣饭书》不难发现,胡竹峰的读书、写作、生活状态多么怡然自得,在朴素节俭的生活中,他努力在寻找属于自己的文心。(陈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