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日电(记者温源)国资委日前公布了修订的《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办法》由原来41条增加到47条,重点体现在坚持考核指标“少而精”,弱化规模、突出质量、强化管理、做强做优。除国际化经营、自主创新外,对业绩优秀及在管理进步、品牌建设、节能减排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也给予任期特别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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