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患有尿毒症的江西省新建县石埠镇龙岗村村民欧阳忠林做了换肾手术,从此每隔一段时间就不得不到医院做器官移植抗排斥治疗,后期治疗的高昂费用一度让他感到不堪重负。
前不久,他又一次到县人民医院做抗排斥治疗,21556元的治疗费他自己只付了4311元,其余的17000余元费用,则由新农合特殊门诊补偿报销。“以前买一次药要花两三万元,自己都想放弃。现在好了,新农合给报销80%,而且直接打到银行卡上,方便得很。”欧阳忠林激动地说。
这位普通的农民,是大病保障机制的直接受益者。
“近些年,我们统筹各类卫生资源,大力实行城乡居民重大疾病救治工作,推进医疗卫生民生建设,目前已基本形成了江西特色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障体系。”江西省卫生厅厅长李利说。
为确保大病保障机制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江西省积极探索经费筹措方式,统筹新农合基金、城镇医疗保障基金、医疗救助资金、慈善救助资金和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等,并实行定点医疗机构部分医疗费用减免政策,确保患者得到救治保障。江西省社科联副主席黄万林评价说:“这种与大病统筹相适应的多元筹资方式,既没有过多地增加医保基金负担,也没有过多地增加基层财政和医院负担,为建立项目长效实施机制奠定了基础,也使无力承担自费部分费用的群众同样能享受到医保政策。”
建立大病保障机制,涉及疾病的发现、诊断、治疗、康复、管理等诸多环节,是对省、市、县、乡、村五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的集中检验。对此,江西近年来大力实施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程,不断加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由30%左右增加到90%以上。“以尿毒症免费治疗为例,我们确定了213家医疗机构为定点医疗机构,其中有72家是乡镇卫生院。”江西省卫生厅医政处副处长梁斌说,“为了提高乡镇卫生院开展血透治疗的安全性,全省专门安排了经费1.4亿元,为定点乡镇卫生院配置血透机、水处理机等设备,并对定点乡镇卫生院血透室房屋进行了全面改造。”
1月28日,一份新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又在江西出台。据此,贫困大病患者医疗救助比例大大提高,参保参合资助范围和日常门诊救助范围得以扩大,并统一了医疗救助政策和标准。
“今后我们将继续大力实施卫生民生工程,统筹协调基本医疗、基本医保和基本医药,着力提高大病医疗保障水平,努力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让群众生活更健康。”李利说。(本报记者 胡晓军 本报通讯员 陈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