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30日报道,财政部日前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有关财政工作的通知》,提出坚决制止各种乱花钱和突击花钱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等一系列要求。
每到年终岁末,突击花钱行为都会成为热点话题。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的通知,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但笔者认为,要彻底解决突击花钱问题,关键是改变预算理念。
在过去的很长时间里,中国一直实行“基数预算”。在这种模式下,每一年的预算决策都是在上一年拨款的基础上增加一定数额,并且结余全部上缴。政府大多宁可花钱也不愿意省钱,花掉的钱可以转化成光鲜的GDP和显赫的政绩,省下来的钱只能无偿上缴。因此,对各政府部门来说,想方设法把本年度的钱在年底前突击花完,在某种意义上就成了一项“重要任务”。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改进政府公共部门绩效,以更经济的手段、花更少的钱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是行政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依宪法规定,政府预算是由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和批准的。人民对政府预算的权利,首先是审批,其次才是监督。公众应该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我应该尽哪些纳税的义务,更应该知道,政府财政用于哪些方面。
好的预算管理,会使政府投下的每一分钱,都产生相应的效益。有些国家实行“绩效预算”,可以给我们有益的启示。绩效预算,是指政府首先制定各部门有关的事业计划和工程项目,并在进行成本、收益分析与绩效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实施方案所需要的支出费用,然后再来编制预算。绩效预算关注的不是预算的执行过程,而是执行的结果,提高了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成为持续提高政府部门绩效的公共预算新模式。推行绩效预算,既能大幅度节约财政,也可以显著提高政府部门的效率。
在我国,由于长期的“政府本位”和“官本位”思想的影响,各级政府部门将很多精力放在运用各种手段对有限的财政资源进行争夺上,导致“会哭的孩子多吃奶”。实行绩效预算的新理念,有利于牢固树立政府部门先讲绩效,再讲花钱的观念,把关注点转移到如何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科学合理地安排、编制和执行预算上。